行乞兒童:跟媽媽出去1個月就有新衣服穿有雪糕吃

行乞兒童:跟媽媽出去
1個月就有新衣服穿有雪糕吃

雪糕可用以獎勵成績好及乖巧孩子,但有家長卻用來獎勵行乞的女兒。半個月前,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中山西路、新華廣場等繁華地段,一群乞討的小孩異常活躍,看到有行人經過就伸出手,甚至抱行人的腿,直到行人掏出錢包拿出鈔票。八月十一日,呼市公安局公安將行乞的一行十人(大人四人、小孩六人)帶回詢問。當局稱,他們均來自甘肅省岷縣,彼此認識。其中不少是母親帶着自己的孩子行乞。六名乞討兒童中,最小的僅六歲,最大的十二歲。而他們的母親,最大的四十歲,最小的二十九歲。

六歲的女孩童童是其中一名行乞兒童。今年開春,童童父親在家中農地播種後,便外出找了份開車的工作。七月初,上學前班的童童放假,用八天的時間寫完作業後,在母親劉美芬的親戚張玲梅的帶領下,七月十七日童童一行人坐火車來到包頭,又從包頭乘車來到呼和浩特市。在張玲梅的指引下,一行五人來到呼和浩特新城區一間平房內。「大人五元(人民幣‧下同)、小孩二元(每日的房租)」與房主討價還價後,劉美芬三人和張玲梅母女,正式入住一間不足五十三呎的房中。

隔天早上,童童就被母親叫醒,吃過母親煮的即食麵後,便跟着母親來到新華廣場附近。「看到有年輕的叔叔或阿姨,就上去問他要錢,記住沒?」在姐姐芳芳和母親的提醒下,童童正式「工作」。「叔叔給點錢……」芳芳先出動,在順利拿到一元後,膽怯的童童被母親推向前。學着姐姐的樣子,童童開始向行人要錢,「姐姐給我點錢吧!」「叔叔給點錢……」年幼的童童博得了路人的同情,討到五毛、一元、二元不等,不到一個小時,童童順利討到十元,收穫豐富的童童獲得雪糕作獎勵。

十二歲的敏敏與童童背景相同,同樣來自甘肅岷縣,父母均務農。但敏敏已有四年的行乞經驗,她曾到過湖南長沙、江蘇溧陽、江蘇泰州,「夏天放假時出去一趟,冬天過完年出去一趟。」一年中兩次出外乞討,可以支付敏敏一年的學費、生活費等各項雜費。「一開始我也不敢,但看到別的孩子都能要上錢,我也就不怕了。」曾經膽小的敏敏現在成為「頭領」,領着四個孩子穿梭在中山西路商業街繁華地段。「有時候一天能要到一百多元,一次,一個人給了我五十(元)。」四年的行乞經驗,讓敏敏找到不少竅門,「穿着時髦的男的、一男一女同行的、帶着孩子的母親、外國人,跟他們要的話一般都會給」。敏敏不時提醒童童,「認真點,要不一會兒你媽不給你吃飯,有人不給就抱他的腿」。

不足五十三呎的房間內,擺放着兩張床,這是童童一家三口,還有嬸嬸、妹妹的棲身之所。中山西路、新華大街是童童和媽媽、姐姐每天的活動場地。「每天有速食麵、火腿腸、八寶粥吃,還有小朋友陪我玩」,童童說她喜歡這樣的生活,更何況「跟媽媽出去一個月,我就可以有雪糕吃、有新衣服穿。」經警方調查,經過抽血化驗、戶籍比對,證實這些孩子和帶領他們的婦女確實是母子(女)關係,不存在拐賣的情況,因為是親生子女,所以教唆未成年人行乞的行為也不成立。

《內蒙古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