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運輸工 向父訛稱被禁錮促籌20萬 報假案囚兩月

欠債運輸工 向父訛稱被禁錮
促籌20萬 報假案囚兩月

【本報訊】年輕運輸工於澳門欠下20萬元賭債,幸得友人助還債,惟他為還錢予友人,竟致電父親訛稱被債主禁錮,要求父親報警、籌錢及晚上到停車場與債主會面。父親不虞有詐報警,警察遂到停車場埋伏,卻看到運輸工自行走上走落,從而揭發他報假案。他承認一項明知地導致他人虛報有人犯案罪,求情自稱「冇諗過咁嚴重」,昨被判囚兩個月。
記者:蘇曉欣

被告李子浩(25歲)沒案底,只有中四學歷。他早前承認於今年2月9日誤導父親李劍明報警,即稱他遭一名姓柯男子非法禁錮。
案情指當日黃昏,被告父親到警署報案稱兒子因欠下賭債,疑遭債主禁錮於土瓜灣,並將被挾持離開香港。父親指兒子要求他報警求助並籌錢,又約他晚上到停車場與債主會面。

求情稱「冇諗過咁嚴重」

晚上約11時,警方於停車場埋伏,竟看到被告在停車場入口行上行落,另一名男子則留在一輛私家車上。警方上前採取拘捕行動,在車上姓柯的男子即否認非法禁錮被告,反稱二人為朋友。柯自稱曾借20萬予被告還債,他只是應被告要求到停車場商討還債事宜,亦對被告訛稱被禁錮一事不知情。警方及後拘捕被告,警誡下他承認講大話。
被告早前求情稱,案發當晚柯希望其父可任擔保人,確保他會分期還債,惟不久後警方即現身。他向主任裁判官馬漢璋稱「冇諗過咁嚴重」,又指自己當時「唔識諗」,令家人擔心及對柯帶來不便,亦浪費了警方資源。馬官隨即斥被告連累友人被捕,指誣告他人犯罪屬嚴重罪行,又稱「你都成廿四、五歲人啦,你(向父親)講到咁嚴重,十之八九都估到佢會報警!」馬官下令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再考慮判刑,其間將他還柙,至昨天判被告入獄兩個月。
案件編號:STCC 164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