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尖沙嘴星光大道活化計劃掀「割讓」海濱爭議,新世界發展聯同康文署向城規會提出擴展星光大道,向東伸延至尖沙嘴海濱花園,連同梳士巴利花園一併封閉3年作改建,商業及康樂樓面大增至逾8萬平方呎,城規會在9成公眾意見書反對下批出申請,變相將近4萬平方呎公共海濱交給新世界管理,民間團體狠批事件涉官商勾結,料會惹來司法覆核潮。
記者:鍾雅宜 麥志榮
城規會昨討論有關規劃申請,申請範圍除包括新世界於2003年出資4,000萬元興建的星光大道,連原本康文署管理的梳士巴利花園和尖沙嘴海濱花園亦包括在內,新世界建議將星光大道向東伸延及增建電影展覽館、觀景台及表演場地,增加多間食肆及零售店,單是休憩用地內的康樂及商業樓面便由9,200多平方呎大增兩倍多至逾3萬平方呎,整體樓面面積達93,877平方呎,工程期間該範圍需封閉3年。
簽20年管理合約
城規會共接獲340份意見,僅9份支持,反對意見佔多達97%,但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經兩個多小時討論及閉門會議後,仍決定有條件通過申請。多名委員關注管理問題,委員梁宏正指為何由新世界管理,是否有官商勾結或私相授受之嫌,另一委員霍偉棟亦質疑:「點解係新世界而唔係其他發展商?會唔會有公開招標程序,令計劃更加透明公開公正?」
不過,身兼小組主席的規劃署署長凌嘉勤指,「公私營合作一路係policy(政策)嚟,至於具體上點使用就因地制宜,唔係呢個委員會審批嘅範圍。」規劃署高級城市規劃師阮文倩強調,土地擁有權依然屬政府。有委員關注海濱人流問題及質疑封閉大道3年太久,阮文倩指如分階段活化或需時7年,承認改建後人流將由現時每小時90至200人次大增至300至3,000人次,申請人已有緩解措施。
城規會發言人解釋批出申請是因認為計劃可吸引更多遊人使用海濱,但指申請人需符合10項附加條件,包括需提交人流管制報告及交通改善措施等9項規定,該會亦新增一要求,將電影展覽館前海濱闊度維持在7.5米,而非建議的5米,又建議申請人縮短星光大道關閉年期等。
被問到是否有官商勾結之嫌及是否漠視逾9成反對意見,發言人指項目將來的營運情況非城規會考慮因素,但指部份市民意見不涉及城規會審議範圍,故只供委員考慮,認為改建後餐飲設施面積不算多。
對於政府被指未經招標就將大片海濱用地交由新世界管理,康文署署長李美嫦指新世界管理星光大道往績很好,而政府毋須付出金錢,故此與一般投標不可同日而語。康文署副署長吳志華重申「冇出賣一吋土地,海旁最終管理權仍屬康文署。」新世界管理星光大道合約共20年,現尚餘9年,新世界會成立非牟利基金管理,收益用於日常開支,約滿時盈餘全歸政府。新世界指基金會與政府簽訂20年管理合約,即新世界可管理海濱至2035年。
料惹司法覆核潮
事件惹來各界批評,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指星光大道本是公共空間,政府卻在無諮詢下交予發展商,有官商勾結之嫌。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指將海濱交由發展商管理應公開招標,政府明顯違反程序。
環保觸覺總幹事譚凱邦批評城規會無視9成反對,如同橡皮圖章,康文署「將咁大嚿肥豬肉畀發展商,一定有失職,必定招來申訴專員調查。」他指星光大道本已變成內地旅客勝地,「原本冇咗半個海濱,𠵱家仲要成個都冇埋。」他指已有發展商表明反對計劃,料會惹起司法覆核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