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去年11月佔旺清場時,涉阻礙執達主任執行職務被補,其後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兩名男子趁黃離開法院時向他擲雞蛋,導致其後腦中蛋,頭髮及外套均沾有蛋液。兩男昨承認普通襲擊罪,各判罰3,000元。
陳德章向財爺擲蛋判監
黃之鋒回應表示,律師當時同告中蛋,批評兩人的行為等同向律師施壓,他提及社民連秘書長陳德章向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擲雞蛋被判入獄,而本案被告則判罰3,000元,是否足以反映案情嚴重性,自有公論。
兩被告為點心師傅李旺(27歲)及運輸工張家成(33歲),承認去年11月27日在九龍城法院外襲擊黃之鋒,案件原定昨預審,兩人在沒有律師代表下改口認罪。
裁判官問兩被告的犯案原因,李遲疑數秒後表示,案發時任職運輸業,「覺得佢好影響我哋工作,所以咪掟佢」。裁判官批評兩人在法院外施襲,案情嚴重,但認為較重的罰款已經可以反映刑責,於是判兩人各罰款3,000元。由於李同時違反簽保守行為令,須額外支付1,500元。
案情指案發日下午約3時,黃在兩名律師陪同下離開法庭,欲截的士之際,兩被告從後出現,並向他們擲雞蛋,黃後腦中蛋,蛋液同時濺向身旁的律師,施襲過程遭記者拍下。兩被告迅速逃向旺角方向,記者追趕不及,附近警員聞爭吵聲趕至,在法院附近醫管局大樓捕獲兩人。
此外,自稱是保衛香港運動成員的倪志榮(62歲),去年6月20日在金鐘反東北集會用國旗襲擊走近攝錄的政府男文員,文員手指受傷,倪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被判罰款3,000元,自簽500元,守行為12個月,及向事主賠償150元。
案件編號:ESCC1335/15、KCCC2286/15
■記者戴國輝、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