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3名本地婦人接獲詐騙電話,騙徒聲稱其子女被脅持,其中兩婦先後支付近16萬,有受害人將事件告知女兒,女兒報警,並協助警員將現身收錢的雙程證婦拘捕。雙程證婦昨認罪,法官直指案件屬跨境罪行,斥被告三度來港犯案。控方將以案件的普遍性及對市民的影響申請加刑,押後至9月1日判刑。
報稱在內地從事保險工作的女被告黎雯敏(34歲),昨在區院承認四項洗黑錢及串謀洗黑錢罪,控罪指她於去年12月至本年4月間,先後處理三筆合共近16萬元騙款,另串謀處理一筆6萬元騙款。
稱助中間人收款抵債
案情指3名年齡介乎50至70歲的本地婦人,先後收到騙徒來電,聲稱其子女被脅持,兩名婦人先後三度在荃灣街頭將騙款交予被告,及後第三名受害人接到騙徒來電,要求6萬元,其女兒暗中報警及代母親與騙徒聯絡,並相約見面,被告現身收款時遭埋伏警員拘捕。警誡下被告稱因欠債近兩萬元而協助中間人來港收款抵債,她以為受害人為債仔,及後始知事件涉電話騙案。
案件編號:DCCC504/15
■記者陳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