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百欣三太申委遺產管理人

林百欣三太申委遺產管理人

【本報訊】2005年2月離世的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生前立下遺囑,將遺產分配予各家族成員,惟三太顧瑞英(圖)及女兒林明珠非受益人。兩母女質疑林百欣簽遺囑時神志不清,並指他簽名出錯。二人亦批評遺囑執行人管理不善,在出售遺產中的農地地皮時誤導,隱瞞他知道買家與林建岳有關係。兩母女昨向高等法院要求委任臨時遺產管理人,以防遺產消散。
林百欣在2004年12月3日立下遺囑,由律師張定球任遺囑執行人。顧瑞英母女一方指,張一直聲稱林百欣簽遺囑時只有一位醫生在場,但去年他卻稱同場還有另兩位醫生,兩母女質疑張的說法不盡不實。
母女亦批評張有欠中立,指遺產要出售一幅沙田農地地皮,二房兒子林建岳早與買家商討,計劃以4,000萬元出售。但張沒建議將地皮拍賣,只表示4,000萬元是好價錢,並隱瞞他知道林建岳與買家有關係,而該地皮現已升值至6,900萬元。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P4/11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