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4歲中一男生2月在大埔參與反訂立辱警罪示威,被指踢傷一警員小腿涉襲警續審。辯方早前向控方索取案發當日片段,但竟在開庭前一刻才收到關鍵時段的光碟。控方解釋,因該光碟正在另一宗案作呈堂證物,惟辯方不接受此理由。受傷警員陳定南在盤問下稱,當時遭一名12至15歲男童辱罵及踢傷,兩人距離僅兩呎,惟被問及男童當時有否戴口罩,他回應「唔肯定」。案件9月30日續。案件編號:FLCC700018/15■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