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根據美國法律,外國執法人員要在美國開展行動,須事先通知司法部長,否則屬違法;個人如果非外交人員,在沒有事先通知司法部長情況下,代表外國在美國行動,同樣也是犯罪行為。中共十八大後鑑於貪官外逃嚴重,中紀委於去年1月決定進行「國際追逃追贓」,同年5月組成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外交部等在內的聯合追逃工作組,下令對貪官「不論逃到哪裏,不論躲藏多久,都要逮捕歸案」;7月正式啟動「獵狐行動」,當局宣佈從69個國家和地區逮捕680人。《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