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不少人喜歡投資錢搵錢,小心墮入投資陷阱!警方今年上半年接獲4宗投資騙案,是去年全年總數,涉及騙款額更高達6,050萬元,較去年全年的2,850萬元多112%。警方指出,騙徒會假扮投資專業人士,游說受害人投資受追捧的投資產品,當中以海外投資項目為主,並聲稱低風險高回報,部份更提供銀行資產擔保文件,增加說服力。
記者:謝明明
警方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接獲4宗投資騙案,被騙人數有85人,涉及騙款總額高達6,050萬元,較去年全年2,850萬元多112%,最高涉案金額達3,300萬元。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黃以民接受訪問時指,騙徒假扮投資專業人士,並吹噓認識富二代或名人,令受害人放下戒心。騙徒會因應市場趨勢而游說受害人投資熱門投資產品,包括股票、房地產及基建項目等,當中以海外投資項目為主,並聲稱低風險高回報,「講到坐喺度都可以賺大錢」。
初期賬面有利潤
部份騙徒更會提供銀行信用狀或資產證明騙取受害人信任,部份文件其實是偽造,或部份只需符合某些條款,如在銀行存入一筆錢一段時間就可獲銀行發出資產擔保文件,然後提走該筆款項。
受害人最初幾個月或會收到月結單,賬面顯示有利潤獲派利息,未幾騙徒就會向受害人訛稱投資失敗或周轉不靈,最後逃之夭夭。
黃以民稱,受害人有專業人士及中產,騙徒亦有本港、內地及外籍人士。警方指出,由於騙徒失蹤後,受害人始知受騙報警,令警方調查困難,「越早報警,就有助警方追查贓款同騙徒」。警方亦會調查投資真偽,如果子虛烏有,就涉及虛假陳述等刑事。
投資者教育中心企業傳訊主管郭麗賢指,涉及海外投資活動,市民應搜集相關資料研究及分析,甚至向相關海外機構查證,以及向相關監管機構查核中介人是持牌,「亦可以搵獨立財務顧問研究投資計劃係咪可行」。有意在海外置業投資人士,要了解清楚當地的土地法律、稅務、匯率變動等,「係咪永久擁有土地權,如果有懷疑,要向相關海外監管機構查詢」。她重申,所有高回報的投資都需承擔高風險,「低風險高回報投資計劃係不切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