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明年實施緩衝資本要求 金管局新招 銀行派息料趨保守

洽明年實施緩衝資本要求 
金管局新招 
銀行派息料趨保守

【本報訊】監管要求越趨嚴謹,導致銀行即使坐擁巨資,也未能即時與股東分享。據悉,金管局跟各銀行商討,明年將實施內部資本目標(internal capital target)的審慎安排,要求銀行在審視法定以外的緩衝資本是否足夠時,須以「除淨」概念,處理分派股息及額外一級資本債(AT1)債息後,對資本率下降的影響,換言之,監管者着眼於派息後資本水平。
記者:劉美儀 黃珮琳 黃翹恩

新資本安排一旦落實,即使看似坐擁巨資的銀行,惟要考慮「除淨調整」,故銀行會傾向採取不變或較保守派息政策,派特別息機會更微,以保留更多資本。

每年定期覆檢資本指標

消息說,若末期息或第四季息,與上半年及前3季變幅較大的銀行,除淨股息後,淨普通股權一級資本比率(CET1)隨時較業績公佈水平降低0.25至0.7個百分點,個別大行降幅甚至達0.8、0.9個百分點。據悉,各行已於今年首季度,向金管局提交內部資本目標,待該局拍板後明年實施,以後亦要每年定期覆檢指標。
所謂CET1,可簡單理解為銀行自有資本、儲備及保留溢利的總和,而銀行究竟能否派息,則取決於分派利息後CET1能否大於金管局設定的緩衝水平,根據《銀行業(資本)修訂》,分派數額取決於淨CET1所屬的緩衝水平,若淨CET較緩衝水平高75%,銀行最高可以淨CET1的60%作分派。
金管局發言人回應,銀行分派付款(包括股息及額外一級資本票據的酌情付款),須遵守《巴三》資本框架下的《銀行業(資本)規則》,以確保持有足夠監管資本。

金管局可向銀行預警

該局會與銀行議定內部資本目標,並在資本水平一旦降至接近緩衝範圍時,發出「預警」,鑑於港銀資本雄厚,該局預期緩衝規定,不會對銀行資本狀況,及業界整體分派股息政策構成重大影響,惟銀行應定期檢討其溢利保留政策。
金管局總裁陳德霖昨日接受新華社訪問指,不認同有人說金管局在《巴三》最低標準之上再提額外要求,會令香港銀行面對不公平競爭,「銀行間的競爭應着眼於服務水準和穩健性,而不是、更不應建基於以最低的資本充足率來謀取更大利潤這種經營模式」。
大新銀行集團(2356)旗下大新銀行董事總經理兼行政總裁王伯凌對本報表示,對於銀行與監管當局就內部資本目標的磋商,不宜評論;只說從審慎營運角度看,因業績公佈時宣佈派發股息,與實際派息時間有差距,故除淨後,銀行淨CET1水平應較公佈業績時低,此舉可能令銀行派息較保守。
對於末期息或第四季股息,與上半年或之前3季變化較大的銀行,他同意以年終業績作基礎計,除淨後對CET1影響可能降0.25至0.7個百分點。
金英證券(香港)亞太區銀行及金融研究首席分析員陳昔典認為,若以一般銀行普遍維持35至40%派息率、未來數年銀行貸款維持一成或高單位數增長計,假設銀行資產無嚴重惡化,業界的CET1應不會因派息而大幅降低,除非是貸款增長較進取的銀行,影響則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