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我們這年紀,朋友間的聚會早由麻甩佬酒局變成兒童天地,老友們帶埋細路出席,越來越熱鬧;當中成家最早的一個,孩子都八歲了。那小朋友自小就愛打籃球,技術很不錯,最近更入選校隊。
「家謙叔叔,我在球隊過得不開心。」他說:「隊友們都不太喜歡我。」「為甚麼呢?」我問。「我在隊中年紀最小,又是新加入,但老師很快就安排我當正選。」的確,在他爸爸的「沢北育成計劃」下,那孩子控、傳、投的能力,在那個年紀算頗出眾:「之後隊長和副隊長開始不跟我說話,很快,其他隊員都不理我了。」
「那你有沒有主動再找他們玩玩看?」「有啊。」他道:「我還着他們於小息時一起到運動場跑步練氣、或到球場加操,但他們總是推卻。我只是想大家都打好一點而已。」他扁着嘴,怪可憐的。
我跟小孩子相處的經驗其實不太豐富,正思考若用甚麼「不招人妒是庸才」或「槍打出頭鳥」去解釋,對一個八歲孩子來說會否太複雜了點時,到頭來卻說了堆好像更難懂的話:「只能說,不是每一個人都喜歡進步。」
「『個餅係得咁大』,正選只有五人,你加入後成為其中一個,就代表有人會失去席位,因你的出現引入競爭;夠上進的傢伙,應該提升自己去超越你搶回正選,而非一味反對和孤立別人。」
「可是啊,既得利益者甚少理會那競爭是良性還是惡性,最好甚麼都不變,他們永遠當正選就成;你認為在小息時加操可令球隊進步,但別人卻認為,你剝削了他們到小賣部買零食的時間;最終害了的,還是球隊本身。」父母真該早些讓小孩去做運動,除了有益健康,亦有助於他們了解這個世界。小孩只想打好球,大人們呢?說白一點好了,想享受質素較好的車輛電召服務,都這麼難。
伍家謙
多媒體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