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牽涉兩家人,已有很多事情需要配合;在北韓更要考慮國家的要求,可謂煩上加煩。
北韓當局規定,國民不能於已故領袖金日成、金正日的生忌(即4月15日、2月16日)結婚,而新人於註冊處簽紙後,必須立刻移師平壤萬壽台,向已故領袖金日成、金正日銅像獻花致敬;不少新人也會在銅像前拍照留念,認為這是北韓國民的義務。
新人會邀請親戚鄰居參加婚禮,沒錢買賀禮的賓客一般會到市場租禮物,和新人拍照後便歸還,較富有的客人則會送上美金;官員辦婚禮十分講究排場,要在酒店設宴,並以酒店外泊有多少台車,新郎有否收到手錶,來估計自己的江湖地位。
根據韓國傳統,婚禮上必須有一對雞,公雞嘴巴會被紅辣椒塞住;母雞下巴則是黏上花和棗子,相信是寓意早生貴子。另外,北韓人並沒有渡蜜月,結婚翌日便要繼續工作。
英國《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