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擔任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主席的法官陳慶偉,2012年才成為高院原訟庭法官,去年他曾駁回撤銷《東方日報》已故創辦人馬惜珍通緝令的申請。陳慶偉於1990年在英國和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後,於1998年加入司法機構任裁判官,3年前始獲委為高院原訟庭法官。升任高院原訟庭法官後,陳處理過的矚目案件,要數去年駁回撤銷馬惜珍通緝令申請。
而黎年曾任廉政專員和申訴專員,他與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俞宗怡關係熟稔,二人同為1974年港大歷史系畢業,曾共同擁一個高球會籍。民主黨單仲偕相信他獲任委員,背後有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力薦,因他屬傳統政務官,易獲公眾信任。
■記者呂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