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被捕 舒適堡職員推銷收斂

老闆被捕 舒適堡職員推銷收斂

【本報訊】健身美容中心舒適堡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不良營商手法,以威嚇手段逼迫女顧客簽署會籍合約,海關拘捕大股東陸毅強夫婦等4人,消委會認為今次行動是一大鼓舞。《蘋果》昨日到案發的旺角荷李活商業中心舒適堡觀察,發覺職員的推銷手法已經有所收斂,未見職員有威嚇及死纏爛打的情況出現。
本報記者昨以顧客身份到旺角荷李活商業中心舒適堡了解,發現該分店相對冷清,健身顧客不多,亦未見有職員主動上前推銷。
記者在詢問處表示欲參加健身計劃,未幾一名男職員走近講解月費462元、為期12個月的健身計劃,可任用舒適堡轄下21間健身分店器材及每月包5張跳舞及瑜伽票。

旺角舒適堡男職員(圖)解答記者疑問,沒主動推銷。

消委會建議設冷靜期

不知是否受到事件影響,職員推銷得很規矩及對陌生人頗有戒心,除了解答記者的疑問外,並沒有主動推銷其他計劃,最後記者聲稱需要時間稍作考慮,他即說OK便讓記者自行離去。
此外,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雖不評論個別公司,但指對海關拘捕涉違法公司高層感到鼓舞,認為可起阻嚇作用,對健身業界是一個好警示,因為過往一向很難蒐證拘捕違法公司高層。她表示,若發現有健身中心投訴個案太多,或者涉及不良營商手法嚴重,消委會不排除會公開點名譴責,但她強調公開點名與否,須交由嚴謹的機制決定,亦希望執法機構加強執法,因點名只屬公開譴責,不能把不法之徒繩之於法。
黃鳳嫺建議健身中心可仿效保險業做法設14日至一個月不等的冷靜期,讓消費者作預繳式消費後有時間考慮。消委會去年接獲涉及健身中心的投訴有520宗,較前年472宗上升一成,今年首7個月接獲310宗,其中逾六成投訴涉及銷售手法,其他則是誤導性遺漏、威嚇、無標示清楚年期等。
■記者溫瑞麟、郭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