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印傭Erwiana遭女僱主羅允彤虐打,羅被裁定嚴重傷人、刑事恐嚇等共19罪成,判監6年和罰款1.5萬元。她早前已提出上訴,但不滿申請法律援助被拒,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高院法官昨一度質疑案件是否適合以司法覆核形式處理,及後接納羅的代表大律師陳詞,並批出司法覆核許可,案件將排期審訊。
正在羅湖懲教所服刑的羅昨並無到庭,她指法援署忽略她除了英語欠佳,亦沒有足夠法律知識可自行處理上訴。其代表大律師昨指,若羅在上訴時才向上訴庭提出要求法律援助,一旦申請被拒絕就無法上訴,故羅選擇先申請司法覆核,過去亦有案例支持此做法。
案件編號:HCAL122/15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