搵食啫!犯法呀?(獨立時事評論員 李兆富) - 李兆富

搵食啫!犯法呀?
(獨立時事評論員 李兆富) - 李兆富

棟篤笑男神黃子華曾經講過,香港的核心價值可以用六個字來概括:「搵食啫!犯法呀?」
政府高調執法,取締電召出租汽車服務,香港人的反應,大概可以二分歸納為:同情司機(搵食啫!)和側重制度(但係白牌車犯法喎)。「子華神」的預言,又一次應驗;自由市場和法規的矛盾,就是香港最深層次的矛盾。
既然法規由人去制訂,就可以被人去修訂。嚴格來說,電召出租車不同於的士,不在街上兜截乘客,而是用手機程式或者電話預約。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之附屬法例,申請人只要合理地證明有其需要,以及有適當的停泊處,政府便可以批出私家出租汽車服務。雖然法例條文寫得鬆,但供私家出租汽車服務的數目,限制在千五份。
統計處2014年發表的行業集中度數據顯示,出租汽車服務屬高度集中的行業。香港最大的出租汽車公司,不但已經佔有極大的市場佔有率,最近更收購了行業中第三大的競爭對手,有理由相信,出租汽車已經躍升為香港最被高度壟斷的行業,只不過這個行業不算關鍵民生議題,也一直沒有被大眾察覺。
多數情況下,對消費者來說,有選擇總好過沒有選擇;這句話,是政府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成立的競爭委員會講的。不過,只聞樓梯響的競委會介入,也沒有甚麼意義。其實只要政府將發牌數目增加,一切問題就簡單得多。有了合法性,自然會有公司提供第三者保險,換言之,所謂電召客運沒有第三保,這個人為因素促成的扭曲,亦不再存在。

政府袒護既得利益集團

更改政策的困難,不在於當中的技術考慮,而是政治上的阻力;撇除了既得利益的政治壓力,我想不到為甚麼政府不提出修訂,讓監管與時並進。政府製造出的士配額特權,既得利益集團卻會反過來控制牽制政府。當然,既得利益集團有時候也會為政府護航,這也一定程度上解釋了的士業在雨傘運動期間的高調。
打擊出租車事件,除了揭露既得利益控制政治的不方便真相,也給予香港人一次機會,去了解交通政策傾斜帶來的反作用。「增發出租車牌照會令車輛數目增加。」代表政府的官僚,可能會用這個理由去拒絕增發出租車牌照。在邏輯上,香港整體汽車的數目,不會因增發牌照而有所增加,改變的,只是這些車輛的使用模式。
由私家車變成出租車,理論上會令車輛的使用率增加,不過假如技術的出現,減少了的士在路面兜客等客佔用的時間及空間,政府又怎可以在未深入研究之前,就此斷言增發出租車牌照會加重路面壓力?再者,交通繁忙的地區有不少的士站,大幅地佔據了珍貴的路面,這筆賬又怎樣算?
我不是反對的士的存在,也不是要打爛司機的飯碗。相反,我覺得香港市民和職業司機,應該有更好的生活。的士和私家出租車的配額,令市場缺乏競爭,司機的就業選擇受到限制,消費者的權益一樣也被損害。
行文之時見到即時新聞報道,又再有兩名電召出租汽車服務司機被警方扣查。政府拘捕電召出租汽車司機,竟然有點令人感到政治迫害的意味。假如有人問張炳良局長:「為何政府在交通政策上,處處維護寡頭壟斷和既得利益集團?」我相信局長除了堅稱政策沒有袒護任何人,他也沒有第二句話可以說。不過,這種否認,只會令市民覺得這個政府在侮辱自己的智商。
殺一儆百式的管治手段,在今時今日的香港,只會令市民反感。再講,請謹記「子華神」為香港核心價值下的定義,除了法治是香港人的核心價值,絕大多數人也願意包容不損害他人的自利行為。坊間已經有不少對的士行業不滿的聲音,高頻高調地執法,更令人覺得政府毫不掩飾地袒護既得利益集團,結果只會是再進一步削弱管治認受性。
懂政治的政府,遇上同樣情況,會含蓄地暗示法規未能追上時代,並提出檢討的需要。再進一步,就是安排公眾諮詢,理順政治矛盾。這是沒有普選之下,另外一種民主的體現,也是曾幾何時英國人處理問題的方法。

李兆富
獨立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