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許可證難申請

出租車許可證難申請

【本報訊】Uber司機涉嫌違法,是因為他們沒有「出租汽車許可證」而取酬載客。但有司機控訴,現時申請許可證的困難程度屬不合情理,有家人花了50萬元買入私家車欲經營出租車服務,但花了14個月都申請不到許可證,致進退兩難。

汽車工業學會促修例

根據運輸署資料,截至上月31日,獲發出租汽車許可證的私家車共884輛,涉及5個類別,分別是酒店服務、旅遊服務、私家服務、私家服務(豪華房車)及私家服務(豪華房車)(過境服務)。運輸署稱,申請許可證必須由登記車主(個人或公司)提出,並提交申請書內指明的證明文件及資料。所有申請會交由「出租汽車許可證遴選委員會」考慮及審視,再由署長決定是否批准有關申請。
不過許可證使用也有限制,獲發酒店服務或旅遊服務出租汽車許可證的車輛,只可為指定酒店客人或指定旅行社旅客,提供出租汽車服務;領有私家(豪華房車)服務出租汽車許可證的私家車,則可向一般公眾人士提供本地出租汽車服務。
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認為政府應深入了解何以Uber受市民歡迎,並可考慮諮詢公眾是否需要修訂法例,以容許Uber一類的出租車服務經營。
■記者陳志偉、黎國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