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前男友私隱 社署助理感化

查前男友私隱 社署助理感化

【本報訊】社署女文書助理戀上年輕5歲的男友,戀情維持1年。他在分手1個月後,帶同較女助理年長10歲的懷孕女友到社署求助。女助理事後10度擅自登入社署電腦系統查閱兩人資料,被控不誠實使用電腦罪。裁判官昨指有關控罪已被濫用,又認為她如果能早揮慧劍,不會落得如此下場,判她感化15個月。
被告歐陽家敏(38歲,圖)前年3月8日至26日間犯案,繼而向男事主及其妻興訟。她早前被裁定10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成。裁判官梁榮宗昨認為被告侵犯市民私隱,亦認為上述控罪已被濫用,若市民資料儲存在筆記簿而非電腦,被告只會接受社署處分,而不會被控此罪。
裁判官指被告不善表達感情,她與事主拍拖前另有3段感情,但都是無花果,重看她與事主的WhatsApp內容,二人以「滅絕師太」及「世紀賤男」形容對方。裁判官寄望她能找到另一能交心的男友,量刑時考慮事主在本案損失不大,她可能失去工作,亦須接受心理及精神輔導,判她接受感化。
案件編號:ESCC892/15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