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龍和道婦阻差辦公罰款

坐龍和道婦阻差辦公罰款

【本報訊】去年10月15日龍和道清場夜,一名社民連女成員獨坐龍和道行人路拒絕退場,被指漠視警方勸喻,並放軟手腳讓女警抬走。她昨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罰2,500元。到庭聲援的梁國雄批評,案發日另發生暗角七警事件,但警方至今未公佈涉案警員名單,質疑當局對異己者窮追濫控。
任職秘書的女被告李善芝(55歲)昨獲逾20名支持者到庭聲援,她聞判後一度感觸落淚,強調自己沒做錯,將與律師商討會否上訴。
兩女警在審訊時供稱,曾兩度作出警告後才拘捕被告,過程歷時30秒。惟裁判官昨指,辯方所呈交的現場片段顯示,拘捕過程明顯與女警所述有出入,遂不依賴兩人供詞作裁決。

官指兩女警供詞有出入

但片段可見警員曾大聲呼喝被告離開,被告卻高舉雙手,認為她在清醒及知情下放軟手腳讓警員抬走她,其行為是故意阻撓警方執行職務。
辯方求情指,被告一直奉公守法,熱衷參與社區事務,多次協助正生書院及協康會等組織籌款,支援幼童及青少年發展,望法庭考慮本案在同類案件中屬案情較輕,以罰款處理。
案件編號:ESCC1187/15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