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的組成、權力、運作及決定過去少有人會關注。但最近因港大校委會以「等埋首席副校」為由,延後考慮一名副校長的推薦及任命事宜,引發不少學生、校友及公眾人士質疑港大校委會部份成員受政治干預,最後學生衝入港大校委會會議場地要求校委們解釋不改變決定的理由,令港大校委會的組成方法成為了一個學生、校友及公眾關注的議題。
港大校委會按現行的規則,共有二十四名委員。七名委員是由校監也就是特首委任的委員,其中一名擔任港大校委會主席。六名委員由港大校委會委任,兩名委員由港大校董會選舉產生,四名委員由大學教師選舉產生,一名委員由大學職員選舉產生,一名委員由本科生選舉產生,一名委員由研究生選舉產生,司庫及校長是當然委員。現行的結構是因應2003年進行的「管治及管理架構檢討報告」的建議修改而成的。
雖然當時報告特別強調維護學術自由及院校自由是最重要的考慮,但有關港大校委會的建議,主要針對的,多是要使港大校委會能更有效率地去監督及檢討大學的發展計劃和整體的表現。因此報告建議港大校委會的人數不應超過二十四人,且非校內人士應佔絕對大多數。報告並沒有討論校監是否應由特首出任,也沒有討論特首委任校委的原則。
在2003年時「鍾庭耀事件」已經發生,相信報告特別強調學術自由也是與此有一些關係。但報告肯定沒有考慮過在極度政治化的環境下,港大校委會要怎樣組成才能確保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不受干預。當時的特區政府尤其是特首,大體仍能秉承傳統,尊重大學的自主,在任命校委時,也不會太過親疏有別。但在此之後,又發生了「教院事件」,並因着民主普選一直被推後,到了2014年由於普選特首的政改爭議,終爆發了雨傘運動,令香港社會因政治發展未能配合社會部份人士的期望(尤其是年輕人),出現了嚴重分化。現任特首在各方面不顧過去一直行之有效的做法,用盡法律所賦予的權力,以政治需要蓋過一切其他的考慮,對港大的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及香港一直尊崇的核心價值構成了極大的威脅。
把握任何機會實踐民主
過去半年發生的事,凸顯出現有港大的管治架構,尤其是港大校委會的組成,因着政治環境的改變,已不能保證港大的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在後雨傘時代,邁向普選特首的路雖暫受阻,但要能最終實現真普選,我們更要把握任何機會想方法把民主的理念推展及實踐至香港公民社會的各個層面。大學是守護香港核心價值的橋頭堡,把大學的管治架構民主化是其中一個重要的發展範疇。
怎樣改革港大校委會的組成方法,能找出一個方案,既能在政治環境惡劣之下有效地保障大學的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又能對公眾民主問責,並維持大學管治的效率,是當前必須考慮的問題和面對的挑戰。但民主改革和發展,不單是在於結果,更在於過程。因此推動改革港大校委會的民主程序,必須能讓各持份者,包括了學生、教職員、校友及公眾,都有充份的機會商討所有涉及的事宜。這過程應是開放的,能讓不同意見的人坦誠交流想法,以得出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共識改革方案,再由他們通過民主的程序決議。結果會交給校方及政府去考慮是否接納,但若他們選擇不接納建議,他們就有責任向各持份者及公眾解釋理由。
於後雨傘時代,要在香港推動民主普選,就需要多層面及多向度地進行工作。推動港大校委會的民主改革這過程本身,就是在香港實踐民主的一個很好的機會。若能在港大校委會改革上實現得到民主的理念,成果也必能推展至香港社會的其他層面和向度,為香港民主普選奠下更穩固的基礎。
戴耀廷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佔中發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