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5歲少女透過WhatsApp認識19歲青年後,一個月間勒索青年共6萬多元,威脅如不付錢會控告他非禮。青年因擔心遂就範交出3萬多元,其間曾遭少女、其女友人及女友人的男友分別掌摑、腳踢及以煙蒂燙手。女友人在事件中分得1.3萬元,其男友則無得益,他稱僅為陪女友及貪得意而犯案。
記者:蘇曉欣
現已16歲的首被告少女與次被告馮茜婷(16歲)份屬好朋友,第三被告江浩軒(18歲)則為次被告男友,他報稱裝修工人。3人昨承認勒索、偷竊及普通襲擊共10項罪名。男事主X現年19歲,任職冷氣機維修學徒。
案情指首被告透過WhatsApp認識X,去年11月初X約首被告到天水圍嘉湖新北江商場閒逛,二人首次見面,首被告即介紹次被告予X認識。同月中某晚,3人於公園見面期間,首被告要求X交出3,500元,否則控告他非禮兩女,X感擔心遂答應要求。首被告得款後分1,000元予次被告。
男被告稱貪得意犯案
首被告其後三度以同樣手法及理由勒索X,取得2.9萬元,分發逾萬元予次被告。去年12月最後一次勒索時,第三被告現身並踢X,首被告亦掌摑X。X翌日報警,不久他遭3名被告帶到天水圍俊宏軒的後樓梯,其間兩女怪責X報警,不但數度掌摑X,首被告更用煙蒂燙X的手。X事後往求醫,發現手有紅印,臉及額頭則感觸痛。
3被告及後被捕,警誡下次被告稱受首被告指示行事,已花光勒索所得金錢。首被告昨在少年庭認罪。
辯方指次被告中三輟學,因一時貪心而犯案,願賠償1.3萬元予X;第三被告於案中毫無得益,犯案只為陪伴次被告及貪得意。3人分別押後至本月24及25日判刑,其間為3人索取感化官及更生中心等多份報告。兩女被告須還柙。
案件編號:TMCC14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