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解款車跌錢執50萬 工程師判社服官:扣押兩周已是最黑暗經驗

趁解款車跌錢執50萬 工程師判社服
官:扣押兩周已是最黑暗經驗

【本報訊】去年平安夜解款車跌錢案,工程師以為聖誕節有人派錢而排隊執去50萬元,他認罪後遭扣押兩周候判。裁判官昨稱,相信這兩周對他已是最深刻及黑暗的經驗,一個人可能因一時貪心,一瞬間失去了數十年建立的事業及家庭,考慮他有真誠悔意,故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記者:戴國輝

被告蘇錦璋昨在律師陪同下到庭外鞠躬。羅君豪攝

被告蘇錦璋(46歲)承認盜竊罪,他昨由律師陪同離開法院後數度鞠躬,但沒回應提問。律師指希望外界能給被告空間及機會自新。被告由資深大律師潘熙代為向法庭求情,潘指感化主任同意讓被告做社服令,首次犯事的他已扣押兩周,上了寶貴一課,對所犯罪行深感歉疚,承諾不會再犯,並向受影響機構道歉。
潘續指被告在第一時間將涉案金錢交還警方,事主可說沒金錢損失。被告一直奉公守法,無不良生活習慣,他曾三度考會考,最終得到學士學位及成為工程師。家人讚賞他負責任,他亦是家庭經濟支柱,望獲判社服令。

庭外連番鞠躬

裁判官溫紹明指本案屬拾遺不報案,被告偷去50萬元實可判監。但從報告可見,他無論讀書還是工作,一直勤奮,還柙兩周對他是最深刻及黑暗的經驗,令他明瞭一個人可能因一時貪心,一瞬間失去了數十年建立的事業及家庭,「對所有人都係好大教訓」。而人犯了錯需承擔責任,考慮他有真誠悔意,涉案款項已全數歸還,相信他已得到教訓,故決定判處社服令。被告其後在法院外數度鞠躬。
案發去年12月24日,香港安全押運服務有限公司一輛解款車行經灣仔告士打道時,有3個錢箱跌出車外。被告執錢後匯入於內地開設的銀行戶口。警方根據閉路電視片段今年2月10日拘捕他,他警誡下承認犯案,同月13日將50萬元交還警署。
被告是跌錢案中第三名被檢控人士。資料顯示,64歲清潔工人鍾英傑撿去8,000元,僅將2,000元交給警方,將餘下6,000元買新手機,警方憑閉路電視片段拘捕他。
他認罪後被判入獄1個月,緩刑18個月;43歲回收商人呂聯勇則執起16萬元,警方接報上門起回款項。他認罪後判監5個月。
案件編號:ESCC629/15

去年12月24日,解款車行經灣仔告士打道時,錢箱意外跌出馬路,被告蘇錦璋(紅圈示)與途人走到其中一個錢箱,取走部份現金離去。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