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王是當今香港造勢的第一人」。這句話,應該沒有人反對;所以也難怪,這個政府對他如此忌諱。打廣告,就要像維基王那樣;極大堆頭,要成為話題,就算最不問世事的人,也要知道有港視網購。這一點,他做到101分。
坦白講,港視這一着,令我想起許多年前的蘋果速銷。請不要誤會,我不是立壞心腸,但也相信維基王絕對認為自己勝過黎智英,而且今時今日網購已經是潮流,不可同日而語。
無錯,就算中港矛盾越演越烈,香港仍然是越來越多人到淘寶,要是人民幣再便宜一點,或許香港人淘寶的意欲會更強烈。不過,淘寶和Amazon都是一樣,同一樣產品有千千萬萬個賣家在搶客,鬥價鬥款,是個超級激烈的市場。對淘寶和Amazon,貨物有人買就有分成,但沒有人買,成本也是在貨主。
蘋果速銷和港視的網購,概念有點像外國的Walmart和Costco,是一家店主揀了最便宜最優質的生產商,然後以低價做批量。這種生意模式的精髓在於要貨流量夠大夠快,而風險就是在於入錯滯銷的產品。
我曾經和蘋果速銷的某位高層作事後檢討,入錯貨,還不是在香港做網購最致命的死穴。蘋果速銷下重本建立車隊ezVan,但最終無用武之地。要知道,香港多數人居住在多層大廈,辦公時間送貨,多數家中沒有人,管理處亦不會代住客收件。時至今日,淘寶客也要將訂購的貨物送到公司。我聽過不少大公司的Reception和行政部,已經看不過眼員工「公器私用」,甚至出通告嚴打。
當年的蘋果如日中天,為了搞蘋果速銷不惜跟香港的超市業割裂;我想當年老闆的信念就是既然在蘋果賣廣告可以幫別人做更多生意,為自己的產品做廣告,豈不是更妙?維基王也應該對自己的推銷技能信心十足。
老生常談地說,零售業最重要的三個元素是:Location、Location、Location。有些地方的租金貴,因為客流有價。當然,眼球也很重要,但要完成一宗買賣,眼球只是整個消費的第一步,只是其中一個元素。許多人高估了宣傳推廣的威力,忘記了實際操作中,每一分一毫都是輸贏的關鍵。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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