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處收集ID副本或違例

管理處收集ID副本或違例

【本報訊】山景邨地契列明,屋邨須提供不少於6,678平方米樓面面積的社福設施,包括長者中心、青少年中心、精神復康宿舍等;屋邨也須提供不少於36,500平方米的休憩用地供住客、大廈佔用人及訪客,大廈公契也指他們有權使用公共地方及設施。大律師陸偉鴻指法團有權管理公共設施並訂立使用細則,若細則不合理或申請門檻過高而影響使用,可交法庭裁決。
他又指管理處有權以保安為由,要求團體預先申請探訪,但收集義工身份證(ID)副本作存檔,則屬過份收集個人資料,有機會違反《私隱條例》。即使登記資料,也不能記錄所有身份證號碼,一般提供首3個號碼,否則也涉過份收集。

法團主席曾任區議員

山景邨業主立案法團現任主席為吳蕙蘭,曾任基層力量總幹事及主席,1999年以獨立人士身份當選山景北區議員,之後出任山景區議員吳觀鴻的議員助理。本報早前向新昌管理公司查詢後,翌日聯席收到法團發出的律師信;當日記者採訪完畢,也有保安員尾隨,由山景南跟至山景北,記者詢問原因,對方說:「你唔好問我啦。」
■記者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