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外判推廣員稱遭剋扣佣金

Uber外判推廣員稱遭剋扣佣金

【本報訊】電召汽車手機應用程式「Uber」再惹非議,其外判商涉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被指剋扣推廣員佣金,由原先每登記一名司機獲50元佣金,擅改成要司機上線接客才支付。至少8名Uber外判推廣員稱被剋扣佣金,已向勞工處提出申索。
被剋扣佣金的推廣員受聘於外判商嘉能可有限公司,屬兼職員工,每周出糧,負責招募貨車登記成Uber的「台車」。合約列明除底薪外,每成功登記一名司機可獲50元至150元佣金,另設額外獎金。今年6月中入職的梁小姐表示,首星期上班4天,成功登記20多名司機成「台車」,獲發底薪連佣金逾3,200元。

單方面改僱傭合約

嘉能可上月7日突然在WhatsApp群組中單方面提出更改合約,指佣金要司機上線接單後才支付,並要求推廣員自行聯絡司機跟進,更把擅改的合約條款追溯至7月7日前。梁小姐直言難以得知司機有否上線接單,也非合約列明的工作範圍,故拒絕接受,結果6月26日至7月3日只獲發1,000元底薪,被扣起2,220元佣金及獎金。推廣員中不乏做暑期工的學生,大專生李同學被拖欠佣金1,760元,他坦言感受騙,首星期上班按合約出糧,「之後冇一個禮拜準時過」。協助員工的職工盟物流及貨櫃車司機工會幹事洪俊毅批評,嘉能可單方面更改合約條款,威逼員工接受。
8名Uber外判推廣員共被剋扣約8,500元佣金,上周五向勞工處申索,本月底召開調解會。負責聯繫推廣員的嘉能可員工張先生回應稱,推廣員佣金是要司機接單才有,指有班「搞事」員工錯誤理解,「你估咁容易賺錢咩,問個司機攞個名、車牌號碼,就有百幾蚊佣金,我都去做啦」。但其後他否認是嘉能可員工,一時稱幫助朋友,一時又改稱自己也有做推廣員。
■記者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