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擁73%業權 僅握管委會一票

房署擁73%業權 僅握管委會一票

【本報訊】山景邨雖屬租置屋邨,但房屋署仍是大業主,擁有逾73%業權,為何在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上僅有一票?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指,管委會非業主大會,每名委員代表擁一票,理論上房委會可委派多名房署代表競選委員,握有較多票數,但為免被指霸權非議,故只派一人競選,「老實講,如果投票只得一票,睇唔到有乜嘢具體措施能夠代表租戶去發言,爭取權益」。

被指卸責屋苑管理

目前山景邨租戶與業主比例是7比3,但管理權由法團主導,王坤坦言,權益是不對稱,即使房署代表在管委會上只得一票,也應爭取主導權,「點解佢只係爭取做一個委員,而唔爭取做主席?」他指租置計劃推出後,房署一直以「卸膊」態度迴避屋邨管理問題,不會積極參與法團的管理工作,在業主大會上又以尊重小業主為由,不投票以持中立,「呢個先係最大問題」。
王坤指,很多時管委會通過的事項,都以業主權益為依歸,不會優先考慮租客權益,尤其涉及行政管理措施,更毋須業主大會通過。
王坤指,若有關的管理措施不合理,如影響租戶權益,房署應提出反對意見,甚至可要求召開業主大會討論及表決,「係房署本身責任,但佢有冇做到呢?我相信冇,如果有,都唔會係咁嘅環境」。
■記者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