暉灑自如:誰喝令會計界才女跪地求饒? - 周光暉

暉灑自如:誰喝令會計界才女跪地求饒? - 周光暉

上星期二港大校委會在校園開會時,遭一大群學生會領袖、學生、舊生及不明來歷的街外聲援者衝入會議室干擾會議的進行,阻止一眾委員離開會場的人身自由,向一眾委員咒罵可恥,並呼喝立令我香港會計師公會及英格蘭及威爾斯特許會計師協會資深會員劉麥嘉軒跪地求饒;及後再阻撓受傷委員及護理人員上救護車,情況極度混亂。
有關情況報章及傳媒已有詳細報道,不再重複。可是,事件的嚴重性及後遺症不能不談。但謹此聲明本人及家人與HKU全無關係。

1.不合法的情況應執法

世上不合情不合理的事件多籮籮,我們尚可一笑了之。可是,不合法事件發生時,我們這個奉行高度法治的社會便需執法。在沒有已成立的可檢控證據前,我不會誣告任何一方或人士應被檢控或受懲罰。
但是,我要求警方及校方的執法者翻查閉路電視及其他紀錄去把踩場的滋事人士辨認分析為學生會成員、學生、校友、職員、保安、不應在場及不請自來的街外人士而決定某些人犯了甚麼校規、附例及刑法,然後加以檢控。
如這點都做不到的話,香港無法治可言。同時,HKU這所已由崇高學府降級為是非之地的聲譽會繼續向下滑坡。

2.學術自由.管治架構.向公眾問責的層次不同

這是矛盾的風眼。首先要強調的是學術自由,特別是高等教育學府的學術自由應受到高度尊重。然而,學術自由的運作及奉行亦需要向資源提供者負責及問責。物色委員會的責任及權限是向校務委員會提名,決策權在校務委員會,這是HKU不爭的既定管治架構。
以美國為例,大學可分成私立、市立及州立。三類大學的問責程度及方向不同。私立大學的經費除學費外來自其本身及捐款贊助者的資金,其學術自由度比較大,特別是教學及研究工作的資源分配,而研究工作往往亦就課題的不同由專項捐款人資助,當中亦涉及研究心得的專利權屬誰的問題。市立及州立大學的資源全部或大部份來自公帑,其組織架構,辦學方針需與有關政府的政策及要求脗合,學術及課程的自由度相對比較低。
香港的一眾大學包括HKU的經費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UGC)統籌分配,硬件如大樓及設施的擴充則由個人慈善家及機構如馬會等捐贈。以上種種都是負責學術自由的一眾老師代表、公帑提供者及捐款者透過管治架構來監督及實行。

姑勿論管治架構怎樣,學術自由都受到一定的尊重,但當管治架構決策層內意見不一致時,其程序亦應是合規,具透明度以及少數服從多數來作決定。
從HKU的矛盾來看,物色委員會屬意推薦的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當副校長的可接受性受質疑時,校委會把副校長人選決定往後移是希望把事情盡量協調好才把建議放上議程作決定。
這應屬上策。不然,事情只會由僵化變硬化,因為他們知道如要把陳文敏教授提名即時表決的話是極有可能不能通過的。
同時,亦有兩個相關的考慮因素把事情複雜化,即審核委員會就陳文敏作為法律學院時任院長,就戴耀廷副教授處理捐款的取態及辦事水平的調查結果或有牽連,及其適合性(fit and properness)或有保留,以及首席副校長人選尚未作決定,而把決議的時間往後推亦屬明智之舉。
我仍然是那句,與其當機立斷把事情搞死的話,不如先拖一拖,可是這引來支持陳文敏方不停的咒罵及一眾學生會成員、學生及外人衝擊會議。

HKU是唯一輸家

作為長期要處理上市及受監管機構企業管治的會計師,我認為,校委會最為難的是考慮審計委員會調查報告中被指出戴耀廷、陳文敏及其他有關人士處理捐款事情的嚴謹性及水平低於期望的批評對其委任決定的影響。
換句話說,陳文敏當副校長這高職的適合性成為疑問。其實,這類高層委任的評審過程在證監會發牌、聯交所及金管局就上市公司及銀行董事就任的適合性作審批亦已慣用,問責官員委任的有關品格審查及要求就更不用說了。
事到如今,校委會已決定九月份會議就副校長人選會作出決定。因此,time will tell!
總括來說,我只會說連串事情的唯一大輸家是HKU,我未肯認命說香港其他的大學及整個香港都是輸家。但這有可能是下一步!

周光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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