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女友監控要減壓 失業又要宣洩九度燒車 出獄男再縱火

遭女友監控要減壓 失業又要宣洩
九度燒車 出獄男再縱火

【本報訊】無業男子因遭野蠻女友「六大規條」瘋狂監控,令他在一年內9次放火燒車洩憤減壓,3年前他認罪,被判監4年。出獄後他重投工作,卻因被解僱而再感壓力,今年3月在城市大學學術樓梯間燒紙巾,被便衣警發現當場拘捕。他昨承認縱火罪,法官指他對公眾構成威脅,還柙他至本月20日判刑。
記者:蔡少玲

被告鄧臻鍵(30歲)當年承認干犯的9宗縱火案,案發地點有何文田、將軍澳、沙田及大角嘴等地方,涉及12部車輛包括私家車、電單車及巴士,被焚車輛連維修費涉款逾263萬元。
他3年前稱因性格內向自卑、不善與人溝通,十分依賴女友,但女友卻勒令他不准接觸異性,並需按時報到,又扣起他的薪金,每周只給300元零用錢,令他大感壓力。正因不懂處理,才以燒車發洩。

扮返工騙家人

辯方昨求情時指,被告當年認罪後,醫生不建議他入院接受治療,他出獄後有定期看門診,並找到一份喜愛的餅店工作,惟後來遭解僱。他雖有找社工傾訴,但不敢告知家人,每天「扮返工」,壓力再生。他曾努力嘗試自我控制,惟最後失敗。辯方指縱火地點在樓梯,且被焚燒的是紙巾,火勢蔓延機會低,要求輕判感化。
法官指被告一直有接受門診治療,仍不能控制自己,情況令人擔心,認為其行為對公眾構成壓力,但明白他需要協助,故決定先索閱兩份精神科報告、社會服務令和感化官報告始判刑。
案發於今年3月23日晚近8時,一名便衣警巡經城市大學學術樓2樓3號梯間時,聞樓上有聲響,警員在3樓發現被告正在燃燒一張蹺在欄杆上的紙巾,欄杆的鐵絲網則有一處1厘米乘2厘米的地方被燒黑,遂喝止被告。
被告拔足狂奔上樓,終在4樓被截停,警員在其身上搜出紙巾和打火機,警誡下他保持緘默,警員並於2樓梯間發現有燒過的紙巾。
案件編號:DCCC3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