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DSC德爾斯拖欠400名員工薪金連代通知金、遣散費等,涉款約1,000萬元。勞工處指會調查僱主是否蓄意欠薪,或啟動刑事調查,而員工可申請法援清盤,再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出糧。工聯會促請一個月內處理員工申請破欠基金一事,職工盟則批評僱主濫用破欠基金,憂慮員工隨時拖足半年才出糧,而刑事程序或需時1年。
團體:破欠基金淪提款機
勞工處高級勞工事務主任陳穎嫻稱,暫未聯絡到公司創辦人許明順,又指會調查僱主是否蓄意欠薪,目前需要員工做控方證人;若有足夠證據證明蓄意欠薪,會諮詢律政司作刑事檢控。而申請破欠基金首要申請公司清盤,需員工代表申請法援,啟動強制清盤程序,處方會於10周內作審核。
職工盟組織幹事王宇來指,刑事調查有舉證責任,過程繁複,對即時追薪幫助不大。而破欠基金最多支付六至七成欠薪,員工血汗錢無法收足。他批評勞工處面對拖糧公司「冇板斧」,「老闆當破欠基金係提款機,出糧畀工人」。
■記者潘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