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遵義撰文評議妻子、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委員劉麥嘉軒上周二被「圍堵、嘲弄、咒罵」,但其描述、邏輯、意見和用語,都不無令人質疑之處。
一、按劉遵義的描述:「妻子當晚被『一群暴徒追截、圍堵、嘲弄、咒罵』(我希望他們不是來自一所香港最優秀的高等學府的學生。他們絕對不符合受過教育的人應達的標準)。」劉遵義,我相信你妻子的所見所聞:被『一群暴徒追截、圍堵、嘲弄、咒罵』;劉遵義,我比較相信袁國勇教授的親身經歷:「那班人都是年過中年,面目猙獰,說話粗鄙,絕對不似學生。」起碼,袁教授是場內證人。劉遵義,你憑甚麼隔空指證那些人就是港大學生?你有甚麼資格作出批判香港大學樹人的地位?
二、按劉遵義的邏輯:「如果這些人真心相信他們自身的正義,他們應該願意為他們的信仰坐牢,就像金大中、曼德拉與曾德成一樣。」劉遵義,你已犯了比喻不淪的思維方法。你不如更推進一步要求:「他們應該像岳飛、文天祥、秋瑾、陸皓東與林覺民一樣。」
三、按劉遵義的意見:「做出如此不可接受而且不合法的行為,是會有代價的。小懲大誡,比如監禁一天,或做100個小時的社會服務,會對這些年輕人大有好處。」劉遵義,你知不知自己已涉嫌未審先判,甚至妨礙司法公正?
四、按劉遵義的表意用語:「如果這些暴徒再次不受懲罰便了事,就會鼓勵類似的行為在其他地方發生,被用以爭取不同的訴求,那麼香港就會變成真的無法管治。」劉遵義,你有甚麼證據界定那批人是暴徒呢?你怎知那批人之前是犯過同類「罪行」呢?按你的邏輯,有抗議、有訴求的地方就無法管治。那麼,請劉遵義攜同家眷,返回穩定祖國,安享天年。香港這地方不適合你。
五、說話中,「保持謙卑」是劉遵義全發言中最有價值之語,我也十分謙卑地求知:劉遵義,你腦中所想、口中所言的、心中所指的:「類似的行為」,指的是哪些行為?如何類似?;「其他地方」,指的是地球哪一角落?英、美、法?中、韓、伊?「不同的訴求」所界定的又是哪方面的不同?當中的「訴求」與「要求、強求」詞義上又有何分別?
劉遵義,既是名門之後,社會賢達知交,更曾為高等學府之領導,希望勿因護妻心切,或媚俗根深,亂放厥詞,有失身份。
陳可美
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