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死者個多月不果密友報案 粵語不準 警拒受理

尋找死者個多月不果
密友報案 粵語不準 警拒受理

【前董事涉殺情婦案】
【本報訊】已婚金融公司前董事涉嫌謀殺四川情婦案,昨在高院續審。死者同鄉密友作供,指被告曾向死者支付190萬元分手費,令死者要借酒澆愁。密友哭訴死者失蹤後曾報警,但警方以她不是直系親屬及「廣東話唔標準」拒受理;她又指死者並非傳媒所說是高傲及愛炫富的人,沒經常買名牌,「好多手袋同衫喺深圳東門買」。
記者:梁偉強

控方女證人唐文蓮昨以四川話作供稱,她於1997年在深圳認識死者秦嘉儀,秦嫁來香港後,從沒與丈夫同住,並在夜店工作;後來她與被告陳文深(41歲)拍拖,之後沒再任職夜店。
2011年9月30日,唐與女兒吵架,到了秦的淘大花園住所住了幾天。10月2日下午,秦稱被告會上門,兩人可能會吵架,唐在場不方便,着唐到樓下商場。唐準備離開時,被告突攜着飯盒開門入屋,唐相信飯盒是給秦的。兩小時後,秦叫唐回家,說沒吵架,唐見秦心情不錯,沒再追問。

不滿報道指死者愛炫富

10月6日,唐最後一次與秦通電話,之後便與秦失去聯絡。她於同年11月輾轉聯絡上被告,被告說上次一齊見到秦後,便沒見過秦。唐說想到秦家,看有沒有線索可找到秦,但被告說沒鎖匙。唐指他上次用鎖匙開門,被告便說不知鎖匙扔到何處。
翌年3月,唐得悉女友人「華女」在《星島日報》當記者的丈夫,寫了一篇有關秦失蹤的報道,告知被告。被告致電唐,斥報道離譜、亂寫,又不滿秦被形容為艷女。辯方則指是唐及其夫爆料予傳媒,遭被告指摘,但唐否認。
唐昨哭訴秦失蹤後個多月她曾報警,但警方以她不是直系親屬及「廣東話唔標準」拒受理;又提及當年多名親人去世,令她心情糟透。對於《星島》指秦傲慢、愛炫富及愛買名牌,唐不認同;又指秦「好多手袋同衫喺深圳東門買」,該報道令她憤怒。
唐又提到,被告妻知悉丈夫有外遇後,被告給了秦另一個電話號碼方便聯絡。後來秦說被告提分手,先後給她70萬及120萬元,以清還淘大花園的按揭,但秦不想分手而借酒澆愁。唐知秦有見心理專家,是被告介紹的,唐知悉被告曾稱想自殺,以前曾光顧這專家。唐說不覺秦有自殺傾向,「冇可能自殺」。
案件編號:HCCC42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