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逾億元維修困局美景花園須設法團 業主有望掌權

陷逾億元維修困局
美景花園須設法團 業主有望掌權

【本報訊】正身陷1.67億元「甩漏」維修困局的青衣美景花園業主,經歷5年努力終於有望成立業主立案法團,重掌屋苑管理權。昨日土地審裁處首次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4條,頒令代表逾10%業權份數的申請人可召開成立法團的會議。審裁處法官黃敬華表示,社會有趨勢鼓勵居民自主,無理由把自己家庭放在別人手上。
記者:張婷婷

美景花園的發展商為新鴻基地產,共1,900多戶,樓齡約30年。持有38.26%業權份數的大業主及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均由新地控制。住戶業主只持有28.79%業權份數,餘下的32.95%由政府持有。
根據管理條例第3或3A條,只要有30%業權份數支持,或20%業權支持並在民政事務局局長協助下,業主可展開法團成立程序;但美景小業主難以達至上述要求。小業主遂於去年入稟土地審裁處,罕有地根據第4條,要求由審裁處在10%業權要求下,頒令展開成立法團的程序。
法官黃敬華基於沒有先例可援,反覆追問申請人的業權計算方法,終接納申請人持有共逾10%業權,頒令委任業主代表賴志偉為召集人,於半年內展開成立法團的程序。黃官認為,社會有趨勢鼓勵居民自主,無理由把自己家庭放在別人手上。但亦寄語業主,成立法團只是將問題置於制度內處理,要解決問題仍需所有持份者一起磋商,求同存異。

青衣美景花園正進行維修工程。資料圖片

料半年內成立法團

業主何太聽審後表示很開心,「辛苦咗咁耐,搞咗年幾,曾經試過幾次成立法團都唔得,好多業主其實都好想成立法團,只係自己控制番自己,唔需要話等管理公司,樣樣都自己揸主意」。
協助業主的民主黨葵青區議員尹兆堅表示,下一步是協助召開居民大會,講解判決內容,再安排律師和管理公司代表召開諮詢會,確保召開成立法團的會議前,大家都清楚事件及有自己的決定,相信半年內可以完成。
尹指天價工程展開後,管理公司會向承辦商反映業主不滿,但為免承擔合約責任,會依約付款;若由業主自決,便可考慮在承辦商違約時拒絕付款,施壓以改善工程質素。
負責物業管理的美景花園服務處回應表示,會配合土地審裁處的頒令,又稱工程已完成超過82%,預計今年第四季竣工,合約有延誤相關賠償條文。服務處又轉述大業主稱,不會參與組成法團事宜,以示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