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私隱專員蔣任宏遺憾資料出境無保障

卸任私隱專員
蔣任宏遺憾資料出境無保障

【本報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今日卸任,新任專員黃繼兒明日履新。有指蔣原有意續任,惟因得罪商經局而「冇得留低」,蔣接受本報專訪時突轉嚴肅,表示專員委任由政府安排,「不能作答」。在任5年他樂見市民對保護個人資料私隱意識大躍進,但期望當局能盡快實施私隱條例第33條,限制資料轉移境外,以全面保障港人私隱。
蔣任宏自2010年上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從最初因曾任郵政署署長時,該署爆出多宗侵犯員工私隱事件備受質疑,到去年為保障港人私隱,促請商經局規管人對人直銷電話,事後在網誌透露商經局來信表示失望與不滿,被指因而「得罪方丈」,卻獲議員力撐留低。
到了今天,蔣未獲續任將要離開,被問到原本是否有續任打算,他突然變得一臉嚴肅說:「專員嘅委任係由政府安排,條例已經好清楚寫明,有關呢方面嘅問題,我不能作答。」不過,他強調私隱專員公署屬獨立法定機構,法律上已列明除了專員一職由特首委任,隨後的宣傳、推廣、執法行動,事前毋須向政府匯報、諮詢,「問吓上司意向如何」,只須每年向特首、政務司司長和立法會提交報告;又指正因條例的獨立性,才能在具爭議性的題目,做到稱職的工作。

下月先陪家人外遊

不過,對於是否仍有未完成的工作在手,蔣說仍有一重大議題「拖咗好耐」。私隱條例訂立至今18年,惟獨第33條仍未實施,該例限制資料使用者把個人資料轉移到香港境外,以確保條例對資料被轉移後的保障不被削弱。過去曾有銀行將信用卡中心等服務北移,客戶個人賬戶資料亦轉移到內地,引起爭議,擔心一旦私隱外洩無法追究。
蔣希望條例能盡快實施,既全面保障市民私隱,也有助鞏固本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數據樞紐的地位。他稱,私隱條例只有40多年歷史,至今全球已有超過100個司法地區有類似條文,保障私隱是全球趨勢。他強調,公署對該條例的準備工作經已完成,去年底開始亦以指引方式要求各資料使用機構遵守,「連公司用嘅模範合同都準備好晒,如果聽日落實可以即刻用」,相信政府仍在評估社會影響。
任期即將結束,蔣說心情放鬆,但未有時間細看當初的聘書詳情,未研究往後擔任其他工作的限制,只打算在9月先陪伴家人外遊,「遲啲再算」。
■記者馬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