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產代理近年常以現金回贈方式促銷一手樓盤,一對情侶早前欲置業結婚,其間獲美聯物業的地產代理承諾可回贈樓價2%,即現金約11萬元,對方更在回贈確認書上簽名作實;豈料事主以558萬元購入房協樓花喜薈後,代理竟反口,聲稱確認書資料及簽名不齊為由拒回贈。經《蘋果》跟進後,美聯突與投訴人和解,但雙方均未有透露和解內容。
記者:郭美華 梁瑞帆 梁偉權
從事IT業的倫先生(35歲)計劃與女友拉埋天窗,見房協推出樓花喜薈,遂入票申請。女友黎小姐指7月23日到達交表場地,麥姓美聯代理上前游說,並答允若交易成事可給買家回贈樓價的2%,麥更即場取出現金回贈確認書,最後着倫和黎簽字,但表格並沒寫上物業名稱及樓價,黎小姐曾有疑問:「佢話物業名稱、成交價等資料,可等我揀好樓先寫……我簽名就得。」
欠兩高層簽名
確認書有條文列明要4位不同級別的美聯代理簽名,但當時只有姓麥代理簽名,黎小姐不放心,即時要求其上司陳先生也要簽名,「直到陳經理同意簽名,我先離開」。但當時確認書其實仍有區域經理及區域董事兩名高層未簽名。
翌日倫先生得知自己中籤,25日早上與家人揀樓,再向美聯查詢回贈問題,豈料在場的陳經理卻涉反口,稱「冇咁嘅事、做唔到」,倫先生雖無奈但仍以558萬元購入一個兩房單位,簽妥臨時合約後美聯職員再度拒作回贈,理由包括確認書上欠物業名稱、成交價、簽名等。
美聯稱屬誤會
倫和黎均感憤怒,黎小姐稱11萬元絕不是小數目:「對美聯好失望,若資料唔齊有責任早啲同我講,而唔係誤導我。」倫先生原以為可獲回贈11萬元幫補結婚開支:「我儲咗7、8年錢買樓,仲要問家人幫手,如果冇回贈,我根本唔會買,經紀都簽咗名,又話冇呢件事,即係呃人。」記者曾向姓陳美聯經理查詢,他說:「我都唔想,我有幫佢哋申請。」本報跟進後,倫先生指已與美聯和解,接受對方致歉指事件屬誤會,但未有透露和解內容。
近年現金回贈爭議不斷,大律師陸偉雄稱若地產代理確曾口頭承諾給買家作現金回贈卻不兌現,乃屬誤導甚至專業失德,他建議地產代理監管在一手樓花賣樓現場放蛇蒐證,處分亂作回贈承諾代理,以保障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