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忙愈跑 - 蔡東豪

愈忙愈跑 - 蔡東豪

八十年代,我曾經迷上NBA,那年代的球員我如數家珍。大學畢業回港取道羅省,停留數天,做的其中一件事,是買黃牛飛看湖人比賽。那個年代是屬於湖人的莊信(Magic Johnson)和塞爾特人的布特(Larry Bird),他倆把NBA帶上國際舞台,推動成為全球觀看的球賽,居功至偉。球迷很難不喜歡莊信,他的笑容融化身邊人,至於布特,相信我的感覺如大部分人一樣,心存佩服。布特的智慧和冷靜,與他的出色球技,配合得天衣無縫。退休後,布特沒離開NBA,他現在是印第安溜馬的主席。
布特最近接受訪問,談跑步,原來他自小喜愛跑步,NBA時期也沒停。NBA球員生涯的特徵是忙碌、賽程密、不停飛來飛去,還有操練和出席廣告活動。布特指,不論多忙,他都抽時間跑步,若果真的抽不到時間,他會在Boston Garden(塞爾特人的主場) 內跑圈。布特認為忙不是不跑的藉口,相反,他覺得愈忙愈需要跑,因為跑完之後他有一種成就感。布特清楚記得,他取得60分的一場比賽,兩天前參加一個5英里比賽,出賽前曾擔心對腳有點緊,結果愈戰愈勇,創下個人得分紀錄。
聽後我感有點意外,外表上,布特是一個自信滿溢的球星,但成就感來源之一,竟然是跑步。另外,當打的布特肯定忙至非人生活,竟然抽到時間經常跑步。布特令我想到跑步和忙之間的恩怨。當然是恩怨,每個跑步者,都不停埋怨,不夠時間跑步。除了受傷,太忙是跑步者停下不再跑步的最普遍原因。「太忙所以不跑」究竟是甚麼一回事?換轉看,跑步是否一件不忙才做的事?
我以自己為例子,忙的時候,多一件事不嫌多,一些平日放下不做的事,也順手殺埋,例如處理一些應覆未覆的電郵、接觸應找未找的人。反而得閒的時候,整個人懶洋洋,欠勁做事,甚至是應做的事。今日很忙,明日我一定跑步,因為跑步是整理忙碌思緒的最佳方法。多少次出差,天未光起身跑步,因為晨早開會前來一劑跑步,勝過任何振奮自己的方法。
忙的意思是,在有限時間內,不能從容地完成所有想做的事情。在忙的生活中,加插跑步,對某些人是一種奢侈。然而,奢侈與否,是一種主觀取捨,你的奢侈或是我的必需品。我發覺自己愈忙愈跑,是因為忙的時候,我特別需要提起勁做事,而跑步非但不浪費時間,它是製造成就感的泉源。忙的時候,我會犯錯,我曾迷惘,然後懷疑自己,怪責自己,這時候跑步助我尋回自己。沒事,這些事情始終會過去,自己清楚信念便是好,不要停,繼續跑,跑完是新的一天。

蔡東豪財經版昔日文章: http://hk.apple.nextmedia.com/apple/index/15537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