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下屬賠1.4億強國CEO要求「減價」

性騷擾下屬賠1.4億
強國CEO要求「減價」

六月因性騷擾瑞典籍女下屬而被判賠償一千八百萬美元(一億四千萬港元)的華爾街大亨魏天冰(Benjamin Wey),不滿賠償過高,向法庭申請把總賠償額減至四十八萬美元(三百七十四萬港元)。

魏天冰的代表律師指出,二十五歲原訴人博芬(Hanna Bouveng)從未在聆訊中證實她與魏天冰發生的四次性行為,是在「不情願」情況下進行,因此有關的懲罰性賠償是「基於偏見與感性原因作出,是違反憲法般高,應該大幅削減」。

魏天冰在中國出生,是投資公司紐約國際集團(New York Global Group)的行政總裁,管理逾十億美元(七十八億港元)資產。博芬指在她受僱半年間,魏天冰不斷騷擾她,她最後抵不住他的纏繞,與他上床四次,但每次兩分鐘便完事。當她拒絕再次上床,而魏天冰又知道她認識另一個男人後,便在去年四月解僱她。博芬原索償八億五千萬美元(六十六億三千萬港元),但法庭駁回襲擊和性侵的索償,只裁定她可就性騷擾獲償二百萬美元,另加一千六百萬美元懲罰性賠償。

美國《紐約每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