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紙盒藏屍案的被告歐陽炳強,自從O二年獲假釋後,少有公開露面。他去年與網台節目主持人《東頭灣道99號》的花家姐見面後,向她呼冤稱希望司法覆核推翻他的謀殺罪名,是他首次自白。
歐陽炳強案件背景:
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一名清潔工人在跑馬地發現一個紙盒內藏十六歲少女卞玉英的屍體,她全身赤裸,兩個乳頭被割去,恥毛被燒焦,滿身瘀痕。其後證實死者被人勒斃,屍體曾被冷藏,但未受性侵犯。
在附近雪糕店兼職、二十八歲的歐陽炳強被起訴,案件沒有目擊證人,主要證據是死者身上的纖維,部分跟歐陽炳強的衣服纖維一樣,也是本港首宗利用科學鑑證將兇徒定罪的案件。
法庭裁定他謀殺罪成,判予死刑。至七七年改判終身監禁。歐陽炳強一直上訴至至倫敦樞密院,全被駁回。他堅稱冤枉並曾在獄中絕食。
他 服刑期間多次參加公開試,包括香港中學會考,英文考獲B級,並成為赤柱監獄首位義務教師,教導其他囚犯盲人打字。直至九七年,歐陽炳強突然承認殺人。根據 法例,被判終身監禁而行為良好的犯人,服刑二十年以上,只要承認控罪,便列入定期覆核名單。二OO二年,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准許歐陽炳強有條件假釋。 他服刑期間,妻子已跟他離婚,O五年他第二度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