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 襲 - 曾志豪

胸 襲 - 曾志豪

為甚麼大家都是仆倒在地上,盧友就是「被人踢」,女示威者就是「襲警」?
為甚麼一個西裝友抱腳呼痛,我們便要慰問並譴責根本不存在的「施襲者」,但一個着住便服的示威者仆到滿臉鮮血,卻要被人指斥「自己撞到個鼻再用手抹血所以成面都係」?
為甚麼影片完全看不見有人推跌/踢跌/撞跌/姓盧的物體,卻可以勞動警方重案組落口供如臨大敵;為甚麼影片清晰可見女示威者被警員合力推跌,裁判官卻可以視若無睹,不去質疑警方的拘捕行為?
我更加不明白,那位裁判官居然可以說「襲警猖獗是眾所周知」,他是活在地球嗎?他見過七警暗角打鑊的片段嗎?看過警棍是手臂伸延的表演嗎?
如果要對下聯,我只能說,「黑警橫行是有目共睹」,除非你是「盲目」。
如果警棍是手臂的伸延,那麼女人的胸部,更加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無可置疑是身體的伸延!
裁判官說,女示威者用自己的胸部觸碰警員的手卻大嗌「非禮」,情節嚴重;那麼盧友自己腳有舊患跌倒在地卻聲稱「被人踢跌」誣告學生,豈不是人神共憤?誰來審判這位信口雌黃、浪費警力的傢伙?
為甚麼港大「十院長聯署聲明」,表示對擾亂會議的行為深感不安;卻不見十院長發聲明,對校委會擾亂委任副校長的行為深感不安呢?
位高權重的院長閃爍其詞,揭穿皇帝新衣的大學生則被誣陷為「文革紅衛兵」。大家不追究匪徒的罪行,卻總是斟酌你反抗匪徒的行為會否太大聲太激烈太粗魯,再嘈告你胸襲。
我想提醒裁判官,香港女同胞如果要打人,會用十四巴或者踢七腳,而不會這麼白痴用自己個胸去襲擊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