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曾稱「若失蹤,沒有人會找到」

死者曾稱「若失蹤,沒有人會找到」

【殺情婦案】
【本報訊】曾任夜總會小姐的四川失婚婦疑遭情夫謀殺兼毀屍滅迹案,昨在高院續審。辯方盤問死者兄長時指,死者曾因酒醉後毆打被告要簽保守行為,失蹤前煙癮、酒癮均大,有嚴重抑鬱症,曾企圖自殺。死者兄長表示不知情,但說死者失蹤前逐一致電鄉間親人,事不尋常,也承認曾聽聞,死者對友人說過「若有朝一日失蹤,沒有人會找得到她」。

死者兄秦群(右)稱,死者失蹤前致電鄉間多名親人,事不尋常。

四年前曾企圖自殺

死者兄長秦群作供稱,死者秦嘉儀原名秦建梅,讀書至小六程度,1995年離開四川赴深圳打工,2001年下嫁一名任職貨車司機的港人,但沒擺喜酒,婚後她移居香港,但很快便離婚。她於2011年7月回鄉時,提及香港有男朋友,但沒談太多。
秦說死者每周均會致電回鄉,而他每隔兩三日會上網跟她聯絡。2011年10月5日死者致電回鄉找父母、兄嫂及兩姪兒,之後失去聯絡,死者的朋友也找不到她,終於在翌年1月來港報警。他說死者失蹤前打了5次電話回鄉找他們,事不尋常。
辯方盤問秦時,指死者來香港後始有紋身,因酒醉後毆打男友在粉嶺法院被判簽保守行為,失蹤前煙癮、酒癮均大,而她曾於2011年企圖自殺,兼威脅再做一次,臨床心理學家認為她患有嚴重抑鬱症,建議她見精神科醫生。
秦對辯方所說表示不知情或不記得,但說死者以前不煙不酒,離開四川時也沒紋身,只知她後來在後頸及左腳,分別紋了骷髏頭及蠍子圖案。
辯方又指,死者於2011年9月30日對李姓友人透露,「若有朝一日失蹤,沒有人會找得到她」,秦同意,李曾對他覆述這番話,但他不知死者是否真的說過。辯方又指,死者曾於2011年8、9月間,將她與香港男友的合照放上網,但同年11月合照被刪除,秦表示沒留意。
曾在國泰君安國際任職企業融資部董事的被告陳文深(41歲),否認於2011年10月6日謀殺秦嘉儀(33歲)。根據控辯雙方同意的案情,被告及死者於09年2月從內地回港,喝了很多酒,因小事在落馬洲穿梭巴士站吵架。死者追打被告,被告舉手擋格,臉部被刮損。警方接報到場,被告稱自衞,死者醉至不懂反應,結果涉嫌在公眾地方打架一併被捕,後來死者在法庭上簽保守行為。聆訊下周一繼續。
案件編號:HCCC428/14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