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察:吳用胸撞臂高呼警非禮

總督察:吳用胸撞臂高呼警非禮

【本報訊】本案引起譁然之處,是被告吳麗英被指用胸襲警。據控方指,次被告出手推開一名總督察的手,欲阻對方拘捕14歲首被告,吳見狀即用胸撞總督察並叫非禮。然而辯方版本是,次被告沒阻差辦公,吳當時遭該總督察碰到胸部才叫非禮。
控方指,今年3月1日光復元朗示威期間首被告、次被告鄺振駹及吳麗英與一名不知名男子衝出馬路,總督察陳嘉寶即上前阻攔。其間,陳稱遭首被告用右肩撞心口,欲拘捕對方之際,卻遭次被告推開其手。

吳:陳捉背包時觸胸

陳稱雙方糾纏時,女被告突用胸部撞向陳的右手臂,並高呼被警察非禮。陳稱作出拘捕時,女被告突然跑向次被告,並跌倒致流鼻血,及後她站起來用手捽面,於是「成塊面都係血」。第四被告潘子行則被控方指阻礙沙展執行職務,沙展供稱當時正拿出手銬欲拘捕一男子,惟第四被告卻出手拉開該男子,令其逃脫。
辯方則道出另一版本,首被告稱不認識次被告及吳,亦否認襲警。吳則指陳突用頭靠近其額頭並捉着其背包肩帶,其間觸碰她左胸,於是叫非禮,陳卻稱「拉佢」。次被告亦否認阻差辦公,稱只捉陳的手,叫「放開個女仔」。而第四被告則否認到元朗示威,稱當時正回家,誤以為兩人打架才分開他們,不知便衣沙展是警察。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