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56歲已婚五豐行營業代表聲稱,16歲兒子遭校內13歲學弟及6名同黨圍毆,他遂帶同兒子回校找晦氣,要求學弟道歉,惟雙方發生口角,他數度拳打學弟面及頭。他昨承認普通襲擊罪後,遭裁判官怒斥「冇腦」及「大蝦細」,「一個50幾歲老人家去打人哋13歲嘅仔,真係笑話」。
記者:楊思雅
被告吳胤勇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上月30日,在上水官立中學外襲擊13歲事主。辯方律師昨求情指,被告一家三口在深圳居住,16歲兒子在事發前遭事主及6名同黨「劫」到深圳一間卡拉OK,然後圍毆近2小時。被告知悉事件後,帶同兒子前往學校跟事主理論,惟事主狡辯,雙方繼而發生口角,被告愛子心切,衝動下犯案。
直指「大蝦細」
主任裁判官吳蕙芳聞言直斥被告「56歲打13歲即大蝦細」,隨即下令將已認罪的他帶入犯人欄內,再繼續訓話:「你擺明帶埋個仔去找晦氣。」其後吳官更質疑被告是否清楚了解兒子受襲原因,斥他出手打人就是不對,變相鼓勵暴力,更向被告表示「阿爸,你實在冇腦」。
吳官又慨嘆時代不同,透露若自己年少時被打,父母一定會先責罵她,認為是她惹上是非,「好少情況會搵人晦氣」。
事主唇及胸受傷
案情指被告兒子及事主同就讀上水官立中學,兩人交惡。上月30日上午約8時,被告帶同兒子前往學校,要求事主就圍毆兒子一事道歉,事主拒絕,雙方發生爭執,被告一怒之下拳打事主面部及頭部數下。
教師其後發現事主受傷,於是報警將他送往北區醫院,證實事主的鼻、上唇及胸部有觸痛,上唇更有腫痛。警方同日下午拘捕被告,警誡下他承認襲擊。他獲准保釋至下月19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案件編號:FLCC393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