暉灑自如:危樹管理責任應否刑事化 - 周光暉

暉灑自如:危樹管理責任應否刑事化 - 周光暉

近期連場大雨令多棵危樹在行人及車輛眾多的繁忙地區倒塌,造成人、車及建築物的傷害,有的道路更要全封鎖十小時以上來清理塌樹及緊急修葺工程。
分析得公平些,十多年前風雨季節時引起的天災以山泥傾瀉為首,樹木倒塌為次。然而,經過十多年來的立例執法,防止山泥傾瀉及塌坡等護土牆工作已明顯見效,今天的頭號殺手是危樹。
危樹管理責任一塌糊塗,但政府監管危樹的能力就極度失敗,令塌樹情況不停發生,受威脅的市民及路人人心惶惶,驚慌程度可與鉛水問題掛鈎。鉛水的影響雖然廣泛,但其引起的後遺症是慢性的。可是,危樹倒塌的殺傷力是幾秒鐘的事,不能阻止,路人可否逃避亦只屬命運。

港島多區是重災區

從近期較大個案分析,管理危樹疏忽的情況不同政府部門及私人屋苑都一塌糊塗,請見表。
列表中的個案中最誇張的是下亞厘畢道前政府總部(CGO)中翼大門口對面一棵14米高榕樹向正舊最高權力中心直劈的大吉利是情況。試想想假如政府總部沒有搬而當天有請願人士或示威者聚集的話那後果會到怎麼程度呢?
港島半山以上的道路都是單線雙向的唯一主幹道,而這些主幹道開埠以來是從樹林裏開闢出來的,路兩旁的樹必須定時修葺。可是,以前常見的專為修樹改裝的開頂雙層巴士已絕迹了。

路邊塌危樹的預警其實全部有迹可尋,就最近的塌樹大家只需上網到Google Map搜查其在2011年拍下的全港街景服務全景圖片情況便一目了然,主要證據有:
1)2011年有關塌樹的主幹或主要枝幹向馬路的傾斜度已超過28度,甚至40度以上,28度是我用運輸署雙層巴士驗車的垂直傾斜測試容忍度作一比較。
2)2011年的照片已可見到該等樹已頭重腳輕及其重心(centre of gravity)已不在樹身而出了馬路。
3)其部份主要枝幹易已伸過了對面馬路。
上述情況都顯現主要殺機,亦根據報張上引述非政府樹木專家的分析,撇除樹是否有病,單因樹幹及主要枝幹沒有高度及平衡的修葺,再加上吸收大量雨水後的橫伸樹幹及樹葉的重量以及雨水令樹根抓着的泥土鬆脹便會導致本身已危的樹倒塌。
政改告一段落後,政府已宣佈餘下任期會集中處理經濟及民生問題,政務司司長更會擔任清潔香港運動的大隊長。我認為處理危樹的逼切性比清潔香港更重要。我更認為我們三位司長應齊心、分工兼合作去處理危樹問題,着眼點如下:

三位司長應共同處理

律政司司長: 因要負責處理危樹的政府部門及私人屋苑太多並亂晒大龍,律政司司長及其部門應:
1)立即草擬指引重申現有法例下政府及民間就塌樹引起的民事責任及疏忽問題已有的索償法律依據。
2)立即草擬指引就危樹倒塌導致有傷亡與否的刑事責任,包括危害他人安全及誤殺等嚴重可作刑事的檢控性及罰則。
3)就已發生的塌樹及已被列為危樹責任人進行起訴及向受害人士提供法律援助。
4)從速草擬只聞腳步聲但冇料到的樹木管理法。
財政司司長: 財政司司長管轄的部門除財政外多到他可能自己都數不清,包括樹木辦、建築署、地政總署、屋宇署、拓展署等等。以上部門都是就不同地點存在及已發生的危樹及塌樹需負責的責任人,而涉及的局長、署長及部門亦數之不清,原因不知道是群龍無首,分工但不合作,等退休或等放工。
請財政司司長百忙中出來指導及領導你的下屬去get their act together及get the tree mess sorted out。司長的官邸在南區,閣下如走山路上落班的話會明白危樹殺機的威脅性。
政務司司長: 政務司司長負責的下屬部門包括區議會、民政處、警務處、路政署、運輸署、食環署、康文署等。以上部門直接或間接,塌樹前及塌樹後及視乎樹的座落地在那處都有一定責任,與財政司司長負責的部門一樣。

據我了解,有責任議政論政但無實權的區議會已多次專題討論危樹塌樹對居民及過路人的影響,眾多議員(特別是中西區區議會)甚至可以憤怒並手指指地向不同應負責的官員說,「I told you so但你乜都冇做」。
因問題是跨部門,無人負責及各自卸膊亂晒大龍,民政署作為地方父母官雖然着緊,但踢不動平排的其他部門去做事,所以端請政務司司長主動插手及與其他兩位司長聯手去處理問題。
亦請司長下次上班時嘗試叫司機從白加道轉右入山頂道走兩公里至行政長官的私人大屋,途中嘗試數一數有若干棵向馬路傾斜28度或以上的危樹,包你會領會到這段路少行為妙!
那些年小學社會課本提到港島時會說「香港島背山面海,景色怡人」。
可是今天在半山、山頂及南區路上見到的是危樹處處,雜亂及過高的樹木橫跨路面,不見天日。請還我背山面海的怡人景色!

周光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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