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沙田曾大屋村義務幫街坊維修單車多年的孫伯,早前遭食環署職員票控阻街及無牌販賣,街坊議論紛紛,質疑食環無理執法。案件昨再度提訊時,控方決定撤銷起訴,裁判官閱讀文件後發現食環署職員同時撿取孫伯近70件維修物品及工具,感到詫異,直指案例已列明只有慣犯或嚴重阻街者,才會同時遭撿取物品,提醒執法人員「法例寫住may(可)撿取工具,唔係規定你一定要做」。
記者:楊思雅
現年65歲的孫德奎,獲撤控後表示鬆一口氣,更在庭外即興表演倒立,以答謝街坊及記者支持。孫伯在庭上得知可取回維修工具,始展露笑顏,庭外更質疑控方無理撿取,「冇可能攞人哋啲嘢,法官都係咁講」。
孫伯原被控於上月28日,在沙田曾大屋新村對面的行人路上,無牌販賣及阻街。案件於兩周前提訊時,沒有律師代表的他獲地區組織成員協助聯絡律師,昨由律師文浩正義務代表出庭。
獲60街坊簽名支持
控方昨向法庭申請撤銷兩項傳票控罪,惟沒解釋原因,並申請將所有證物交還孫伯。裁判官閱讀文件後指,孫伯所阻礙的面積只有2米乘1.5米,然而高等法院案例已清楚列明,執法人員雖有權撿取相關物品,但只會於罕見的情況下,如嚴重阻街或被告屬於慣犯,才會同時撿取工具或物品,發現「原來撿取咗咁多嘢」,質問控方被告是不是慣犯?控方回應指「並不是」。
裁判官其後下令將近70件物品全部歸還孫伯,並退回他早前繳交的40元保釋金,另提醒執法人員:「法例寫住may(可)撿取工具,唔係規定你一定要做。」
約10名沙田地區組織及香港單車聯盟成員昨陪同孫伯出庭應訊,他們透露過去兩星期已收集到60位街坊簽名,其中12位表示曾接受孫伯的單車維修服務,揚言若控方不撤控,將協助孫伯打官司。
孫伯指,被捕當日他如常在天橋底修理單車,食環署職員突然出現,但只說「阿叔整(車)啦,唔使理我」,惟眾人在旁觀察個多小時後,當街坊支付10元零件費給他時,職員即向他發告票。
案件編號:STHW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