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心與契約 - 高慧然

愛心與契約 - 高慧然

一個住公屋的女人養狗,受房署壓力之下割脈。新聞刊出,有人指責房署不近人情。更有人批評不同情公屋養狗戶的人是酸葡萄心理,憎人富貴嫌人貧,自己住不上公屋故此嫉恨住公屋養番狗的人,擔心社會從此變得冷漠,失去同理心。
我也是寵物主人,也渴望養狗。可是這件事完全沒有灰色地帶吧?養不養狗,是人類的選擇。在作出選擇前,理應審時度勢,清楚了解自身的處境,以及養狗將要面對的責任與後果。
在住進公屋前,已經清楚知道公屋禁止養狗,仍僥倖偷偷養狗的人,其實並未真正考慮過如何為狗提供長遠的安定的生活環境,每天都提心吊膽,生活在偷來的空間,每天都抱着過得一天算一天的心態,到東窗事發,房署追究,則置契約精神於不顧,反斥房署不許養狗是不近人情,是冷血,是惡法。而事實卻是養狗的人任性地要做一件明知不可為的事,並且,用狗來作要脅,讓狗來承擔他們不計後果的任性的結果。
當留言一面倒指責房署不近人情時,我們便知道香港的社會出現問題了。一律強調愛心而無視契約精神,一律要求法外人情而不尊重契約與制度,強調個人感受而漠視其他人的感受與利益……
愛心與契約精神本來並無矛盾,製造困局的是公屋養狗戶,我不擔心香港社會因此變得冷漠,我更擔心從此一個地方無視契約精神,從此人治戰勝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