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根豆芽」近年成為中港熱話,有芽農被指為加速豆芽生長,濫用「無根水」等激素類添加物,內地近千名芽農被判刑。不過,遼寧葫蘆島市有法院近日作出非一般判決,法官認為,無證據證明無根水對人體有害,判兩被告無罪,這亦是首宗「毒豆芽」無罪判決。
葫蘆島市某芽苗基地的老闆郭林(化名)及生產經理魯花(化名),被控前年5月至11月期間,非法使用「速長王」(亦稱無根水)、「諾氟沙星」等藥品生產綠豆芽,檢方在速長王驗出含6-芐基腺嘌呤。兩人被控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被判監5年6個月及5年。
但案情峯迴路轉,連山區人民法院6月重審時推翻判決,判被告無罪,法官認為「沒有證據證明所檢測出的4-氯苯氧乙酸鈉、6-芐基腺嘌呤、赤黴素對人體造成何種危害」,當事人正考慮申請國家賠償。
毒豆芽案918人判刑
無根水主要用作令豆芽快速生長,傳聞食用過量會危害人體,甚至會致癌、誕畸胎,故成為政府打擊的對象。資料顯示,前年1月起至去年8月,內地共審判709宗毒豆芽案,918人獲刑。但無科學證據證明無根水有毒有害,加上農業部農產品質量風險評估實驗室曾發表安全報告,兩高(最高法、最高檢)已非正式暫停審理無根豆芽案,在山東、福建等毒豆芽案被告被取保。
國家食藥監總局曾於5月發佈,各種植物生長調節劑的安全性「尚無結論」,惟現時仍禁止生產者使用,但有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豆芽》(草稿)11月將徵求意見,將6-芐基腺嘌呤定為植物生長調節劑及准許使用。
澎湃新聞網/《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