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檢視10個公共登記冊,發現大部份不符個人資料保障指引;又指公司、土地及車輛登記冊中載有身份證及地址等敏感資料,促政府恢復擱置的公司法修訂建議,限制公眾查閱。香港記者協發聲明反駁,指限制公司查冊令市民知情權受損。
報告指檢視的登記冊中,只有選民登記冊設有法例保障資料不被濫用;車輛登記冊則有行政措施,要求市民查閱時需提交書面聲明查閱用途。餘下破產、出生、商業、公司、土地、婚姻、及擬結婚通知書登記冊,與證監會持牌人紀錄冊,均沒有措施保障。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指,大部份登記冊沒酌情權拒絕查閱要求,令資料有機會被用作網上欺凌或不法用途。
蔣補充,10個登記冊雖已涵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範圍,但因其中6個沒有條文明確訂明登記冊目的,令公署引用私隱條例執法時,會在定義上面對法律爭議。
他建議,短期做法是各登記冊的決策部門制訂行政措施保障資料免被濫用;長遠則建議政府建立專門組織,監察各部門修定條文甚至立法監管。公署昨也公佈港大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調查,1,222名受訪市民中,近半數人在過去12個月曾被濫用個人資料,最常見是銀行,佔五成七。
記協憂損公眾知情權
昨日是蔣任宏任內最後一份調查報告,他在記者會中重提2013年的《公司條例》修訂建議。蔣指有關建議當年引起熱論,最終擱置收場。記協昨發聲明反對,指限制查閱令市民無法確定公司註冊人身份,也令新聞工作者無法透過查冊揭露個別人士的不法行為,例如選舉中的種票、及無良商人欠薪行騙等,令公眾利益受損。
■記者梁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