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鐵彩虹站上蓋單幢樓物業清水灣道8號,今年元旦發生污水渠淤塞,屎水倒灌入住客屋內嚴重事故。一對夫婦前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港鐵,指屎水令家居嚴重水浸,令他們一家捱了一個月惡臭,之後要遷出裝修,他倆更有精神創傷,出現抑鬱、焦慮等問題,指港鐵作為管理公司疏忽,拖延處理事件,須作出賠償,當中包括約43萬元裝修、搬遷及醫藥費。
原告夫婦昨不在家,其外籍女傭以廣東話透露僱主育有兩女一子,事發當晚客廁湧出屎水,「有一嚿嚿大便,好核突」,後來屎水越來越多,「舀都舀唔切」,經一夜折騰後,她腰骨受傷,至今仍有痛楚。她又說,裝修前不能在屋內進食,會感作嘔,一家一度遷到紅磡的酒店式住宅,至今年4月裝修完畢才搬回來。
須搬走裝修及有抑鬱症狀
清水灣道8號於2006年落成,由俊和及港鐵發展,原告夫婦孔永明及陳美華居於大廈一中層單位。事發於今年1月1日晚上8時,屋內廁所及浴缸突然湧出屎水,原告夫婦立刻通知管理公司,但管理公司初時僅派出保安員及清潔工人協助清理,又以事件在屋內發生為由拒絕找來水喉匠。
原告夫婦一再要求,管理公司終肯找來水喉匠,但一度拒絕讓水喉匠打開公用喉管通塞裝置檢查;至水喉匠發現問題出於樓下公用喉管淤塞,管理公司又不肯提供工具割斷喉管,令水喉匠要用原告提供又細又鈍的鋸,花上更多時間。水患在翌日凌晨1時停止,但全屋已嚴重水浸。
原告夫婦為清理積水,來來回回用桶將屎水帶落樓清理,背部、雙腿及手肘均受傷,又有焦慮抑鬱症狀,各入院住了三天。由於屋內惡臭,原告一家被迫每餐外出用膳,在屋內會感惡心、嘔吐及肚瀉,也被細菌感染。原告在翌月中舉家搬到都會海逸酒店,以便屋內進行裝修。
管理公司事後證實喉管被報紙等雜物阻塞而引發事件。原告認為公用喉管是作為管理公司的港鐵負責,港鐵也拖延應付屎水倒灌,但幾經要求港鐵也拒絕賠償。
案件編號:HCA1688/15
■記者梁偉強、陸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