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十三歲的馬棟樑,去年九月,為了一副眼鏡與妻子起爭執,最後竟將妻子殺害,恨錯難返。事後他逃跑至內蒙古邊境,後在一家派出所門口割舌欲自盡,最終被民警送到醫院救治。市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從輕判處其無期徒刑,並賠償被害人家屬三萬八千餘元(人民幣‧下同)。
馬棟樑與妻子羅X結婚後,和馬棟樑的父母住在一起。事發前兩個月,羅X為了要孩子從單位辭職。馬棟樑說,平時夫妻關係好,偶爾會吵架打架,也都是因為瑣事。去年九月二十二日,馬棟樑晚飯回到臥室,趴在床上時不小心壓了妻子的眼鏡,對方說他是故意的,兩人便爭吵起來。他一生氣就摔了眼鏡,兩人因此動手。羅 X生氣地收拾東西回娘家。
馬棟樑說,他跟在妻子身後又是解釋又是道歉,但妻子還是很激動,還開窗要跳樓。為了阻止妻子,他把她拉到床上,壓在其身上,後用雙臂摟着她的頸上,再用頭部撞擊其後腦。馬棟樑累了鬆手時,發現羅X已經斷了氣。「我是失手將她殺死的。」。馬棟樑用被褥將妻子捲上,又蓋了很多被子後,鎖上了臥室門,隨身帶了些現金和4本相冊等去了內蒙古。
次日,羅X的母親聯繫不上女兒就打電話給親家,從馬家門口的腳墊下拿到鑰匙。進屋後,她發現臥室門鎖着,隨即叫來丈夫將門砸開。看到女兒背着包,穿戴整齊地趴在床上,羅某的母親當時就昏厥。
至去年九月二十七日,他在內蒙古額濟納旗某派出所附近割舌後倒地,被民警發現送醫救治。馬棟樑向民警和盤托出殺人經過。他說,選擇去內蒙是為了完成妻子的遺願,而割舌是想以死謝罪。近日,他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終身監禁,並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喪葬費三萬八千餘元。
新浪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