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大學運作 校委涉違指引

影響大學運作 校委涉違指引

【本報訊】港大校委會連主席梁智鴻在內共有22人,當中7人由校監、即特首梁振英委任。港大校委會守則列明,主席及委員不得捲入學校日常行政管理,委員需以大學利益為重,發起聯署的歐耀佳醫生批評校委會未有應校長馬斐森要求,審議副校長人選,影響日常運作,已違反指引。

梁粉成員佔多數

港大條例規定由特首出任的校監,為大學的首席主管人員,負責委任校委會主席及6名委員。現有7人都是梁振英上任後再委任或新委任,如「梁粉」紀文鳳,行會成員李國章今年3月20日才加入;連同5名由校委會和2名由校董會委任的成員,這14名校外人士約佔校委會三分二;餘下8人是校長馬斐森、4名教員代表、以及職員、本科生和研究生代表各一。上月30日表決「等埋首副」時,反對的6票均為校內人。
歐耀佳昨指出,根據校委會守則,委員不論以何方式選出或者由特首委任,都只是個人身份,「佢哋需要遵守係以大學利益為最高(標準),而唔係佢個人、所代表團體或受委任人士嘅利益或選擇」。歐稱守則列明校委不可介入日常行政管理,但在遴選學術人事及資源副校長一事上,大學已有物色委員會負責並提供建議人選,大部份校委卻沒有尊重及聽從物色委員會建議,即使馬斐森等高層不斷重申該副校長對大學運作重要,校委依然繼續拖,「呢度我哋覺得佢哋係違反咗指引」。
■記者倪清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