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報章《中國經營報》引述消息指,內地未來的房產稅,有望通過「豁免徵收面積」的方式,以確定房地產稅的起徵點,如相關樓宇之面積在一定水平以下,將免除不用繳付房產稅;「豁免徵收面積」亦會根據各地方住房情況來決定,不會全國統一收稅。
不過,報道亦指由於「豁免徵收面積」只是房產稅起徵點其中一個考慮,而事件亦關乎全國人民的直接利益,故在沒有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立法徵收房地產稅」的精神完成立法前,一切都不可視為已有定論。
報道更引述一位接近房產稅決策層的權威人士指,現時「還沒有正式大規模徵求意見,而是就基本方案在小範圍內聽取意見,估計會做一定的修改」。
他相信,現時的初步方案與最後提交全國人大法工委的方案,可能會有一定程度的修改或調整。
於2010年前後,財政部曾提出對《房產稅暫行條例》進行修訂,對居民住房豁免徵收房產稅的條款進行修改,恢復對居民住房徵收房產稅,但當時被國務院否決。
上海及重慶等地則開始以地方試點的形式徵收,並一直研究全國性的房產稅。